
位於日本中部的三重縣,當地議會星期五一致通過法案,在全國首次對客戶滋擾服務業前線員工(俗稱「西客」)的行為實施處罰,最高可處以50萬日元(折合約澳門幣25,578元)及拘留最多三十日。法規將於明年4月1日生效。
該條例將「特定顧客騷擾」定義為在現有法律下難以處理的行為,例如長時間或反覆無正當理由地要求金錢或商品,或要求道歉或會面,以及使用淫穢語言或作出淫穢行為。
雖然包括東京和北海道在內的日本各地都已頒布了防止顧客騷擾的法令,但三重縣是第一個頒布此類法令並規定處罰措施的地區。
據三重縣稱,雖然此類行為有時可以根據現有的刑法進行處罰,但也存在一些難以起訴的情況,例如需要確定犯罪者是否在告知受害者會受到傷害後,使用言語或行為脅迫受害者實施某種行為。因此,該縣認為,擴大監管範圍將起到遏制騷擾顧客的作用。
所謂的「顧客騷擾條例」於2024年10月在東京首次頒布,此後,北海道、群馬縣等地也相繼頒布了類似的條例,推動該條例在全國範圍內推廣的趨勢日益明顯。然而,迄今頒布的條例均未包含處罰條款。
鑑於公眾對顧客騷擾問題的日益關注,三重縣決定加強相關法規的效力。經過與檢察廳及其他相關部門數月的磋商,三重縣成為日本首個制定包含處罰條款法令的都道府縣。
如果一家企業遭受「特定顧客騷擾」,而顧客在被要求停止後仍拒絕停止,該企業將向知事提出「請求」。「請求」需要提供證據,例如音訊或視訊錄影,以證實相關行為。
收到「請求」後,知事也會諮詢由律師等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如果認為有必要,可以向該顧客發出「禁令」。不遵守「禁止令」將受到處罰,包括最高50萬日圓的罰款和30日以下的拘留。
研究顧客騷擾問題的專家、關西大學教授池內弘美,對這項帶有處罰規定的條例表示讚賞:「這項條例意義重大,它表明政府可以干預企業自身無法阻止的行為,這將保護在三重縣工作的人們。」
另一方面,她表示:「作為人,任何人都有可能一時衝動,說得太多。有必要制定一項包含處罰措施的法令,同時也要向縣民解釋為什麼這種行為會受到懲罰。」
條例頒布後,三重縣知事一見勝之表示:「與其他國家相比,日本在保護與顧客打交道的員工方面存在不足,職場騷擾事件發生率較高。我們希望這項條例能夠有助於遏制三重縣的顧客騷擾現象。」
此外,他還表示,為了迎接明年4月1日該法律的實施,「與社會各界溝通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希望透過派發教育海報和舉辦研討會來提高公眾意識。」
(日本放送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