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解除下午禁酒令

酒類管制委員會宣布,新的酒類銷售時間於星期五生效,改為上午十一時至午夜。自1972年實施的下午二時至五時,旨在阻止公務員在工作時間飲酒的禁酒令,如今已成為歷史。

豁免條款允許在國際機場客運大樓樓、酒店、根據《服務場所法》運營的服務場所和指定的活動或服務區(包括羅勇府東部航空城促進區的特定區域)在許可時間以外銷售酒精飲料。

而在這些豁免條款下運營的銷售商必須實施篩選和安全措施,以維護公共秩序並防止未成年人獲得酒精飲料。

(曼谷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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