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務局回覆議員陳禮祺書面質詢時表示,引入自動駕駛相關規範需考慮社會共識等因素。局方會持續聽取意見及關注相關技術發展,探討在本澳推行的可能性。
陳禮祺早前就探討制定自動駕駛法律框架與法規配套提出書面質詢。交通事務局代局長莫垂道在回覆中指出,特區政府對現行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的修訂持開放態度,對於是否適宜引入涉及「自動駕駛車輛」的相關規範,以及設立自動駕駛試點路線等方面,需考慮社會共識、保險理賠,並需配合本澳整體的法律制度、實際環境和交通情況等。局方會持續聽取意見及關注相關技術發展,探討在本澳推行的可能性。
莫垂道又引述金融管理局表示,會因應實際情況持續檢討《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並配合《道路交通法》的修訂適時協調保險業界,借鑒鄰近地區的實務經驗,就自動駕駛汽車相關配套保險產品可行方案作專題調研。
他又引述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特區政府正積極推進科技研發產業園的建設工作,致力構建「科研—孵化—轉化—服務」一體化的創新生態體系。為此,經科局正就促進科技產業發展的專屬法律法規開展前期研究,為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創造更完善的制度基礎與發展環境。目前相關工作已有序展開,將會持續聽取高校、科研機構及科技企業等產業持份者的意見,以讓相關制度和產業園的硬體設施可更好地回應產業和社會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