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部份非本地人在本澳景點提供有償拍攝服務,引發關注。政府計劃以登記規管,未來只限澳門居民登記。
政府即日至8月19日期間就《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進行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文本建議,對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的活動,新增以登記制度規管,並僅限澳門居民申請登記,希望杜絕過界或非法勞工提供拍攝的問題。
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介紹,隨著旅遊拍攝活動的服務需求日增,希望透過制度規管保障公共秩序。建議適用於拍攝服務提供者與顧客即場達成協議並提供有償拍攝的情況,並對地點、名額等設定限制,例如登記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選定活動地點,並限特定期間提供服務,確保服務提供者的流動性及公平參與的機會。
市政署將會訂定相關指引,並因應當時旅客數量考慮登記名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稱,主要希望登記方向是大三巴、噴水池等旅遊景點,但具體地點會聽取市民意見釐定。他又稱,登記是希望提供好的服務,原則上不可滋擾旅客。
文本又建議取消多類場所的營業時間限制,分別是美容院、健身院或健美院、桌球室、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營業時間限制,部分場所亦調整入場及逗留限制。
其中,桌球室建議禁止未滿八歲或穿校服學生入場,年滿八歲但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陪同入場及逗留,而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自行入場;卡拉OK類型場所則禁止穿校服學生入場,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陪同入場及逗留。
而網吧則建議禁止未滿 12歲或穿著校服的學生入場,年滿十二歲但未滿 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僅可於周一至周五在下午四時後入場,而周六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則可在上午八時後入場,有關人士在周日至周五,只限逗留至晚上八時前;若在周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且翌日並非工作日,則可延長逗留至晚上十時前。
文本建議規範噴漆、又或鋰電池或鋰電池組的組裝或拆解工序的修車場的場所設置要求,且僅可於「朝八至晚八」開展這三項工序,及具備所需的安全環保裝置。吳子健稱,業界須在新法生效起六十日內向市政署申請臨時登記,並於一年內根據新法要求整改設施或搬遷,符合條件方可獲發准照。
文本亦建議健康俱樂部類場所須設於酒店內。吳子健稱,舊有經營者可維持在原址繼續經營,新法實施後,新的健康俱樂部牌照僅限於酒店場所內發放,街外新設場所將不再獲批。
諮詢文本建議放寬一些非牟利性質公開表演,於新法生效後豁免取得准照。吳子健稱,考慮到這些活動風險較低,且部分在特定地點舉行的活動,可透過現行相關法例有效管控風險,電影院及劇院,以及公開表演項目的主管實體亦由市政署改為文化局。
(澳門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