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總北區辦事處昨日舉辦民生座談會,以「《公共地方總規章》是否應修法增阻嚇」為主題,與居民探討《公共地方總規章》相關內容。
與會的立法議員梁鴻細表示,《公共地方總規章》生效超過二十年,罰則滯後及規管範圍不足等,部分違規行為罰則較輕,亂拋垃圾、非法排污、高空擲物等僅罰款600元,但高空擲物嚴重威脅居民人身安全,目前內地和香港已將有關行為作刑事化或設拘留處罰,本澳存在明顯差距。
居民長期反映的高空擲物問題,雖一旦造成人員受傷甚至死亡會依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但梁鴻細認為應依據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險程度相應提高處罰標準,才能加強阻嚇性。同時,應在平衡個人私隱和維護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在部分高危區域增設閉路電視監控,藉此約束公共場所內危害公共安全的違規行為,也讓執法工作更容易開展。
他又期望政府儘快對公共地方總規章啟動檢討工作,同時加強宣教,提升市民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認知與自律。
北區社諮委傅宇安提到,街頭霸佔、雜物堆積等問題長期存在執法困難,私人地段內的公共空間往往成為「三不管」地帶,政府難以介入、業主疏於管理、大廈管理組織也難以執行管理工作。因此必須完善相關法規,應修法容許大廈管理組織或業主會,在針對樓宇公共區域的問題時可申請介入處理。例如先張貼告示或以其他合適方式告知相關當事人,若有權利人提出異議則按照相關行政程序處理,若無人提出異議便可正式啟動執行程序,既保留業主的自主權也讓公權力具備合理的介入空間。
東北坊會副理事長梁彥邦表示,應增加附屬條文,除原有界定的公共地方之外,部分私人樓宇內的公共區域可按照業主要求,或納入政府新增的附屬條文管轄範圍,這樣才能針對漏水、公園及寵物街道隨處便溺等問題有明確執法依據,有法可依。
(澳門日報/澳門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