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巴及新福利兩家巴士公司過去三年合共拾獲超過5.3萬件乘客遺失物品,而治安警察局同期共接獲5,237宗拾遺不報案件。
遺失物品當中,最多為澳門通卡、手提電話及錢包,主要在3、25B及MT4巴士。
至於失物方式的處理,澳巴對於報失物保存至少十五日,經二次通知後失主若仍不領取將送交警局,澳門通卡則送回相關公司;至於無人報失的物品亦會定期送交警局或澳門通公司。新福利則按金額價值分級處理,3,000元以上失物即時移交警局,其餘失物保存時間至少七日,逾期未領取將移交警局。
兩家巴士公司表示,若在巴士上遺失物品,建議乘客盡快致電巴士公司客服熱線報失,同時告知乘車資訊,如日期時間、路線車牌、失物特徵等。如下車後發現遺失物品,可透過巴士報站應用程式,點擊乘搭之路線,根據下車站點及車輛顯示位置,推測乘搭車輛之車牌號碼,並提供給巴士公司查找。
根據本澳法例,拾遺不報須負刑責。治安警察局表示,在2023年至2025年三年間共接獲93,570宗拾獲物個案,拾獲物頭三位依次為證件、手提電話及澳門通卡。亦接獲5,237宗拾遺不報,其中315宗有嫌疑人,頭三位遺失物品為證件、銀行卡及手提電話。警方曾接獲最高價值的拾獲物是一百萬港元現金。
根據法律規定,拾得人將物品返還物主後,有權就損失及開支收取賠償,並可按拾獲物價值索取報酬。若一年內無人認領,遺失物歸拾得人所有;倘法定期間內仍無人認領,最終將歸澳門特區所有。
治安警又表示,旅客離澳後發現遺失物品,可透過治安警的「失物待領查詢系統」或致電查詢,但認領手續須親臨辦理。
(澳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