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值畢業季,可能有市民想攜帶花束入境送贈老師或親友以表心意,但澳門海關提醒,花束不得隨意帶入本澳,市民如欲攜帶,必須注意以下重要事項。
根據澳門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相關規定,入境人士如攜帶花束或植物枝葉,必須具備植物檢疫證書及向市政署預約檢疫,並於入境口岸接受檢疫及向海關申報查驗後,花束或植物枝葉方可合法入境。如違反相關規定,具權限當局可依法處最少1,000澳門元罰款,而被查獲的貨物亦會被扣押。
法例規定,入境人士只可以攜帶供個人自用不超過一千克的活植物(包括其根)入境,才可無需檢疫及申報。
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已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根據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經橫琴口岸入境,每人每日僅限攜帶一次不超過一千克的花束組合供個人自用。
澳門居民可掃描下方二維碼,了解更多「適用人員名單庫」的詳情。

若攜帶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例如蘭花、仙人掌、蘆薈、瓶子草、蘇鐵等植物,須預先取得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之相關證明書及准照方可進口。如違反規定,具權限當局會依法對違法人士追究法律責任,最高可被科處50萬澳門元罰金。
本年截至四月,海關已查獲15宗植物相關的違法個案。海關提醒,市民及旅客應預先瞭解植物的進出口規定,以免觸犯法規。有關檢疫服務事宜,可致電市政署熱線(853)28337676,或瀏覽其官方網站,以瞭解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