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喜訊】西班牙收緊刑法 盜竊手機最高可判監三年

根據本月9日起生效的《多次累犯法》規定,竊取手機或任何包載有個人資料的電子設備將處以一至三年監禁。

該法旨在加重對屢犯輕微竊盜或詐欺罪者的處罰,即涉案金額不超過400歐元的案件。

然而,對於手機,其價格不予考慮,即使價值低於400歐元,肇事者仍可能被判處監禁。該法指出:「手機不僅是公共場所最常被盜的物品,其丟失造成的損失也總是超過設備本身的物質價值,嚴重影響隱私,導致受害者孤立無援、數據安全受到威脅、無法進行必要的溝通,並影響其日常生活。這一特殊性[…]足以構成對其採取特殊刑事處罰的理由。」

過去涉案金額超過400歐元的竊盜罪,可判處六至十八個月監禁;涉案金額低於400歐元的,可處以一至三個月的罰款。然而,修訂後的法律將對累犯處以六至十八個月的監禁。這意味著累犯至少要犯三次竊盜罪,其中至少一次是輕罪。同樣,詐欺罪中,涉案金額超過400歐元的,目前可判處個六月至三年監禁;否則,可處以一至三個月的罰款。但現在,如果犯罪者是再犯,將被判處六個月至三年的監禁。

法律尤其關注農業和畜牧業遭受的竊盜,無論是工具、設施、設備或農作物,如果涉案金額超過400歐元,則將加重處罰,可判處一至三年監禁。

法律旨在應對地方打擊輕微盜竊和小罪案件日益增多的需求。法律序言指出:「眾多市長表達了擔憂,他們注意到重複犯罪活動的增加,這直接影響了當地企業、經濟活動,尤其是居民的安全和安寧,這種情況加劇了問題的嚴重性。」序言還補充說:「地方當局往往是第一個感受到這些影響的政府層級,他們呼籲對慣犯採取更靈活、更當的應對措施,並製訂法律手段應對措施和司法措施來加強警務和司法的有效性。」

因此,新法律規將允許市政當局對竊盜犯罪採取法律行動。

(西班牙《經濟學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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