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巴獲續約六年 須提供輕軌轉乘 調整路線等與輕軌協調

政府與兩家巴士的合同原訂年底屆滿。根據新合同要求,兩巴自明年元旦日起,所有屬首次註冊的營運車輛應為新能源車輛,上落車門位置應屬一級踏步的低地台設計,但在設有多於兩車門的營運車輛最後方的車門可設多於一級踏步。

兩巴於2030年1月1日或之前,除增程式電動車外,須確保至少5%的營運車輛為使用純電能源驅動的車輛,並於2032年1月1日或之前,須確保至少10%的營運車輛為使用純電能源驅動的車輛。

在與輕軌轉乘安排方面,合同要求兩巴提出調整路線行程、巴士站的數量及位置、使用車輛類型、服務時間及班次頻率建議時,必須以提升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質素及在倘適用的情形下與輕軌系統經營相協調為原則。兩巴亦須提供與輕軌系統有關的轉乘服務,具體轉乘方式、票務安排及規則條件由監察實體指定。

在智慧交通方面,兩巴須提供車廂內合適位置以安裝潛在的智慧公交設備及線纜,包括衛星導航系統設備、輕觸式顯示屏、車載主機、車廂客流監察設備、視障助乘設備、透過影像識別技術分析及數據收集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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