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書屋變老人院 氹仔三婆廟旁土地規劃草案遭退回

會議討論通過十四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美副將大馬路4號規劃草案,該地段為清朝黃東暘書屋舊址,建議用途為社會設施,樓宇限高20.5米,土地面積690平方米。該地段曾於2024年發出規劃條件圖,有委員關注土地由過往多類型用途改為單一的社會設施。另有委員提到書屋雖現存建築殘破,但原有空間格局、磚雕等構件仍具歷史價值,建議沿用舊方案以A、B、C分區,積極保護私塾遺蹟,發展與保育兼備。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梁耀鴻表示,業權人多次來函申請興建老人院,故支持並尊重其意願,訂定社會設施用途,因應老人院有嚴格消防要求,故取消舊有分區限制,讓地塊共同發展。文化局文化遺產廳長蘇建明補充,土地受贈予條件約束,加上場地條件、消防技術限制,舊分區模式對建築設計有較大局限,建築內部亦難復原,故改為原則性保育指引,要求後續建築設計盡量保留外觀及歷史構件。

會議亦通過火船頭街243至253號的規劃草案。有委員表示,該地段屬內港拱門第一代建築,空置數年,外立面大致完好,建議盡量按原有立面重建。梁耀鴻指出,內港一帶建築物基本上要求保留拱廊風貌,參考地段周邊現有建築物拱廊式樣、高度等重建,令街道協調。蘇建明指出,該地段建築不屬於被評定不動產和文物緩衝區,但可延續內港城市風貌特徵。會議亦通過九澳聖母馬路及鄰近九澳聖母馬路的土地(九澳港貨櫃碼頭及燃油碼頭及九澳油庫)。

另外,氹仔飛能便度街21號規劃草案需退回研究。黎永亮表示,由於委員對地塊重整後是否要東移拓闊道路,以及緩衝區限高兩個方面有爭議,將交還再研究。該地塊毗鄰益隆炮竹廠舊址,以及被評定不動產的三婆廟旁。有委員提出應調低鄰近三婆廟一側限高,避免建築遮擋文保景觀視線。亦有委員關注飛能便度街人行道狹窄,建議地塊右移拓路。梁耀鴻指出,土地東移只能改善一小段行人路,因東邊有古樹需保留。蘇建明稱,該地塊有三分之一位於文物緩衝區,11.2米限高參照氹仔舊區規範,以協調城區風貌。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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