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禁止民眾製造銷售焚燒紙錢等封建迷信用品

湖南衡陽縣城管執法局、生態環境縣分局、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以及縣人民政府所在地西渡鎮人民政府三八個部門,上星期四聯合發佈《關於在縣城禁止製造銷售拋撒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的通告》。

通告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改善人居環境,根據《生態環境法典》、《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衡陽市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在縣城範圍全面禁止製造、銷售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拋撒、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禁燒範圍包括學校、氮肥廠、火車站及其周邊區域,連縣殯儀館亦包括在內。通告列明,嚴禁在公共場所焚燒冥紙冥幣。城管執法、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對城區巡查執法,堅決制止和清理焚燒冥紙冥幣行為。對發現有在城區焚燒冥紙冥幣行為的,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公安部門要加強現場執法保障,對破壞公共設施,不聽勸阻和妨礙公務的,依法嚴厲打擊。西渡鎮和各社區、物業公司要按照「屬地管理、預防為主」的原則,對轄區內的道路、綠地、居民小區等場所進行執勤值守,及時勸阻焚燒冥紙冥幣行為。

通告又要求依法查處打擊製造、銷售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行為。民政、市場監督、城管執法、公安等部門要對轄區內冥紙冥幣等封建用品生產廠家進行集中排查,對發現有生產冥紙冥幣等封建用品的,依法進行查處。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對超市、店鋪、食雜店超範圍經營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予以沒收,對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罰。

通告引發內地民眾熱烈討論,贊成一方認為「換種祭祀方式也好,燒紙污染環境」。但反對一方則認為有人認為這是傳統文化,不是迷信,是對親人的一種思念寄托:「從安全防火的角度來說,需要禁止;但在大家日常觀念裡,焚燒冥紙只是祭奠中的一個環節,和獻花一樣,只是寄托思念,算不上封建迷信。可以提倡環保祭掃,不該以封建迷信為由簡單粗暴禁止。」

(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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