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國會兩院先後表決通過了《種苗法》修正案,以遏止國內開發的農產品流向海外的情況。
日本參議院參議院全體會議上星期五通過了《種苗法》,使之正式成為法律。政府將強化監管措施,包括品種註冊前也可要求制止第三方擅自出口等。此外,可獨享新品種生產和銷售等的許可權適用期限也將延長十年。
在全體會議之前一日召開的農林水產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了附帶決議,要求政府做好制度修改的宣傳工作等。法案上月20日亦獲得眾議院通過。
新品種需向農林水產省提出申請,完成註冊後能夠獲得相當於農產品知識產權的「育成者權」。根據現行《種苗法》,從申請到獲得註冊通常需要大約三到六年。由於也有疑似在註冊前就流向海外的先例,修訂後將允許在申請審查期間制止未經授權的出口行為。
關於育成者權的適用期,現行規定為果樹三十年,其他作物二十五年。修訂版《種苗法》分別延長十年,以加強對品牌價值的保護。
日本農林水產省去年對中國和韓國種苗公司的網站展開了調查,經確認水果等約五十個品種名稱與日本開發的新品種非常相似,其中包括愛媛縣歷時約二十年開發的高級柑橘「紅色公主」(紅プリンセス)。
除《種苗法》外,政府還計劃在八月底前成立專門管理種苗產權的機構。機構將代替品種開發者對國內外未經授權種植的行為進行監管,一旦發現侵權還將負責海外訴訟事宜。
(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