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及院長辦公室下周一起遷往南灣終審法院大樓

終審法院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將於7月27日起遷往新辦公地點。終審法院新辦公地點位於南灣大馬路459號;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則位於龍嵩正街9-A號,即前司法警察局大樓的位置。

公共建設局網頁顯示,南灣大馬路終審法院大樓建造工程的上蓋工程已經於今年二月臨時接收。兩地段面積合共為3,524平方米。舊法院大樓獲得保留,並按新功能對一部分空間進行重整,同時亦會進行結構加固及內部裝修;而前司警大樓將保留東翼部分的沿街立面,然後興建包括地庫一層和樓高三層的新大樓。

終審法院大樓建於1951年,落成初期曾被用作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包括當時的財政廳、民政廳、經濟廳、公鈔局及法院,故有「政府合署大廈」之稱;其後,因地方不敷應用,上述機構相繼遷出;澳門回歸後,大樓正式被更名為初級法院;最後,初級法院亦於2003年遷出。在恢復法院用途之前,曾經被用作展覽及演出場地,一度更被視為新中央圖書館選址之一,最終改為在舊愛都酒店興建。

大樓樓高三層,具有折衷主義風格。門前多層石階,兩旁三層樓高的四根愛奧尼亞式粗壯石柱,均象徵政府的權力。是被評定的不動產,屬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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