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批示 樓高十層二星級 沙梨頭再有新酒店

批示修訂兩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面積為342平方米和480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圖書館對面,其上曾建有沙梨頭海邊街46號和48號樓宇(原玉岐豐酒廠地皮),標示於物業登記局B5冊第204頁背頁第809號和B5冊第206頁背頁第810號的土地的批給。兩幅土地其中793平方米合併成一幅單一地段,以重新用作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樓高十層,其中三層為地庫,作二星級酒店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

另外根據為該地點訂定的新街道準線,歸還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將脫離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809號物業,面積為1平方米和17平方米的地塊,以及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將脫離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810號物業,面積為11平方米的地塊,以納入國家公產,作為公共街道。

原承批人、時為宋濟川地產董事長湯悅宋擬重新共同利用上述土地以興建一幢作二星級酒店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於2019年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交建築修改計畫,並於同年十月被視為可予核准,但須遵守某些技術要件。承批人於同年三月請求批准按照已核准的計畫,更改土地的利用及修訂批給合同。申請按程序進行,但由於澳門百豐旅遊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取得該等土地的利用權,因此在有關修訂批給程序中,批准了由該公司替換承批人湯悅宋。

土地重新利用的總期間,由作為本修訂批給憑證的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為六十個月。

沙梨頭區內目前已經有兩家酒店,分別是位於林茂巷的港灣大酒店(三星級酒店),以及沙梨頭海邊街及魚鱗巷的家圓賓館(經濟型住宿場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