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今年頭五個月衝紅燈違規數字同比增長八成三

根據治安警數據資料顯示,衝紅燈違規及相關交通事故有上升趨勢。去年全年共錄得衝紅燈5,803宗,而今年一至五月共錄得3,737宗,較去年同期2,041宗上升83.1%。

因衝紅燈而發生交通事故方面,去年因衝紅燈引致交通事故共48宗,造成40人受傷;而今年一至五月因衝紅燈引致交通事故共24宗及21人受傷,較去年同期12宗及13人受傷,上升100%及61.54%。

在澳門,紅燈表示「禁止通過,駕駛員必須於停車線前等候」。根據《道路交通法》第99條(不遵守停車義務)的規定,駕駛員不遵守指揮交通的紅燈(衝紅燈),又或交匯處強制停車信號所規定的停車義務(STOP符號),最高可被科處罰金10,000澳門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

治安警察局亦留意到部分駕駛者有預判燈號切換時間的惡習。本澳大部分智慧交通燈號時長可根據實時車流情況而調整,駕駛者切勿臆測燈號變化,應實時留意燈號狀況,勿讓錯誤的駕駛習慣變成違法行為。

警方呼籲本局呼籲駕駛者應時刻留意路面狀況,切勿心存僥倖貪一時之快,衝紅燈不僅嚴重違反交通規則,更極容易釀成交通事故,一旦引致人員傷亡,除違規被檢控外更須負上刑事及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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