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內地居民攜帶合條件貓狗可免檢疫來澳

市政署昨日宣佈即日起,來自受狂犬病(瘋狗症)影響國家或地區的貓狗,只要符合特定的前置檢疫要求,抵澳後經署方獸醫檢疫合格,毋須隔離。內地海關同時宣佈,內地居民攜帶符合條件的貓狗進入澳門,免除三十日隔離檢疫要求。

市政署表示,為進一步便利寵物主人攜同犬貓來澳,優化通關檢疫流程,並持續保持防疫安全標準下,市政署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最新技術建議,調整現行犬貓進口檢疫政策。自2026年6月12日起,來自受狂犬病影響國家或地區的犬貓,只要符合特定的前置檢疫要求,在抵澳後經市政署獸醫檢疫合格,毋須隔離;較以往犬貓入境後須接受三十日的強制隔離檢疫,大幅提升了便利性。

即日起,凡來自受狂犬病影響國家或地區的犬貓,只須滿足特定的前置檢疫要求,包括在出口國或地區植入合規的晶片(ISO11784/11785)、完成狂犬病疫苗接種,持有效的狂犬病抗體檢測合格報告及官方獸醫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等,抵澳後經市政署獸醫檢疫合格,即可免除隔離檢疫。

市政署強調上述優化措施在提升通關便利的同時,並未降低防疫標準。若犬貓抵澳時文件不全或不符合相關進口檢疫要求,飼主將須自費安排有關動物退運回來源地。署方將持續落實科學精準的檢疫監管,嚴防動物疫病傳入。


為深入落實「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要求,回應內地居民攜帶寵物赴澳門便利化期盼,國家海關總署持續深化內地與澳門寵物檢疫監管合作,就內地攜帶寵物犬貓赴澳門檢疫要求同澳方達成一致。自6月12日起,內地居民攜帶符合條件的犬、貓進入澳門,免除三十日隔離檢疫要求,攜帶寵物赴澳旅行更加便利。

符合條件犬貓抵達澳門後,經澳門市政署獸醫現場檢疫合格,無需三十日隔離檢疫,以前置檢疫加現場查驗模式替代集中隔離,通關流程更高效。

經與澳門市政署確認,目前,內地寵物赴澳門免隔離檢疫的基本條件為:

  1. 僅限犬、貓,寵物身體健康,無疫病臨床癥狀;
  2. 植入符合ISO11784/11785標準的電子芯片;
  3. 在赴澳前不少於三十日及不多於一年內接種狂犬病疫苗,持有有效免疫證明;
  4. 在首次接種狂犬病疫苗三十日後,赴澳前三個月至一年內抽血並在澳方採信實驗室開展抗體滴度檢測,檢測結果不低於0.5IU/ml,並取得檢測報告;
  5. 隨附內地海關簽發的有效動物衛生證書。

內地海關動物衛生證書可在網上申請,完成之後飼主應及時聯絡受理海關預約現場查檢,攜帶寵物到受理海關指定查檢地點進行臨床檢查,並申請簽發證書。

海關總署呼籲,有攜帶寵物赴澳門旅行的旅客提前辦理寵物植入晶片、接種疫苗、狂犬病抗體檢測等手續,避免耽誤行程。具體事宜可諮詢所在地海關或撥打12360海關服務熱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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