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葡國總統塞古羅當地時間昨日頒佈了《國籍法》,代表著上月經國會第二次修訂的《國籍法》完成立法程序。
塞古羅在總統網站宣佈,頒布了共和國議會第48/XVII號法令,修改10月3日的第37/81號法律,即葡國國籍法。
塞古羅表示:「事實上,憲法法院透過第1133/2025號判決,裁定共和國議會第17/XVII號法令中的若干條款違憲。新法對這些條款進行了全面修訂,以克服上述判決中宣布的違憲之處。」
塞古羅在聲明中表示:「然而,儘管議會多數票通過了這項立法,共和國總統仍重申,對《國籍法》這樣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的法律進行修訂,也應基於對其基本原則的更廣泛共識,並如他過去曾多次提及的那樣,與任何『當下的意識形態特徵』保持距離。」
塞古羅解釋,頒佈該法律的決定是基於這樣的理解:「更嚴格的入籍標準和更長的入籍期限並不會妨礙對在葡國出生的移民子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人道主義保護和促進其融入社會,尤其是在獲得醫療保健和教育方面,這符合國家法律框架的規定。共和國總統認為,未來任何立法改革和新公共政策的制訂都應始終特別關注在葡國出生的兒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和融入社會。」
共和國總統又強調,必須確保待決程序不會受到立法變更的實際影響,因為這將構成對國家在內部和外部信任的不必要破壞。
最後,共和國總統也指出,必須確保依法規定的獲得國籍的法定期限的計算不會因國家辦事效率低下而受到影響。
至於《刑法典》修正案有關賦予法官以「剝奪國籍」作為附加刑的權力的條文,由於有議會黨團要求,正進行防範性審查,目前仍然有待憲法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