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試點接受露天茶座准照申請 推行順利可延時營業

市政署上星期五起以試點形式接受符合條件的飲食或飲料場所、餐廳、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請。根據新營運規則,露天茶座在每晚九時至翌日早上九時禁止對外開放。

市政署回覆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查詢時表示,倘日後政策推行順利,可進一步研究放寛或延長露天茶座經營時間,以至與《噪音法》限制的時間趨同。現時持有露天茶座准照的場所可繼續按原有條件經營,無須過渡至新准照。

市政署又稱,新制定的申請條件及營運規則指引,較以往更清晰及具體,署方在審批申請個案時,會諮詢土地工務局、消防局及環境保護局等部門的意見,並要求場所遵守相關意見。市政署亦有持續監督現有露天茶座的營運狀況,需要時會聯合巡查執法及作出指正,相關場所目前運作未見異常,亦未見違反相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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