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至港澳航線管理辦法元旦生效 支持更多內地城市通達港澳

《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民航主管部門審批、管理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航班的具體規定和要求,適用於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在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上經營旅客、行李、貨物、郵件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空運輸。

《管理辦法》的出台是為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間人員往來和交流合作,規範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航班資源配置和經營許可管理,提升航線航班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打造優質高效的內地與港澳間航空運輸服務體系。

中新社引述國家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指,《管理辦法》突出有效市場,對不設承運人數量和定期航班運力額度限制的「一類航線」,實行「大許可制度」,內地航空公司通過一次申請獲得全部一類航線經營許可,支持更多內地城市通達香港、澳門,最大程度便利內地與港澳間航空運輸往來。   

國家民航局表示,後續將持續跟蹤掌握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運行情況,深入研究港澳航空運輸市場發展規律,因時因勢動態優化管理政策,促進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根據本澳民航局資料,目前澳門機場有二十一個內地航點,由九家航空公司營運,其中澳門航空營運的十五個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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