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小心】內地再現地溝油 火鍋店回收廚餘再用賺四百萬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公安局星期二通報了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對相關案件作出的終審判決:余某等十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至五萬元不等。同時該店余某、廖某等五名股東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共計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14,514,495元。

2022年,西昌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西昌某老火鍋店存在利用餐廚垃圾回煉火鍋底料並再次返回餐桌銷售的情況。對此,西昌公安成立「9·21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專案組進行偵查。

2022年10月16日,西昌公安開展收網行動,現場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人員33人,搗毀生產加工窩點兩處,現場查獲「地溝油」成品火鍋底料六百多盒共1,500餘斤、半成品3,500餘斤,作案工具36件,涉案車輛兩輛,凍結銀行資金200多萬元。

經調查,余某、廖某等人為節約經營成本,謀取最大利益,商定將火鍋店經營過程中的餐廚垃圾回收後,由彭某兵負責帶領牟某雲、張某開、梁某瑜進行過濾,蒸煮、水洗、回煉後冷卻封裝,再次作為火鍋底料進行銷售,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國家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然利用顧客食用後廢棄的火鍋油進行回收,並加工成「食用油」,用於自己經營的火鍋店使用,2019年1月至案發時其鍋底銷售金額達人民幣4,838,156.78元。

9月24日,西昌市公安局舉行了「夏季行動」集中銷毀有毒有害食品活動,對該案件查獲的「地溝油」、成品和半成品火鍋底料、作案工具進行銷毀。

同時,西昌四十三家火鍋店的負責人到現場參與警示教育,彰顯西昌公安嚴厲打擊涉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決心和力度,同時提醒經營者要誠信合法經營,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

五招教你識別「地溝油」

一看——
透明度會下降:是不合格產品
色澤帶色:是不合格產品

二聞——
有異味:質量有問題
有焦苦味的油:很可能是地溝油
有礦物油氣味:不能買

三嚐——  
口感帶酸味的油:不合格產品  
有焦苦味的油:己發生酸敗 
有臭味:很可能是「地溝油」

四聽——
燃燒不正常且發出「吱吱」聲音:水分超標,不合格產品
燃燒時發出「噼啪」爆炸聲:含水量嚴重超標,可能是摻假產品

五問——
問商家的進貨渠道:必要時索要進貨發票或查看當地食品衛生監管部門抽樣檢測報吿

(新浪網/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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