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視障人士稱被趕落機 香港快運致歉並檢討

香港電台引述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表示,兩名可獨立出行的會員今年五月下旬,打算乘搭香港快運航班出行,但登機後在航班起飛前,被機組人員要求落機,認為可獨立乘搭航班的視障人士,被無理「趕落機」是不能接受,要求航空公司找出責任誰屬和爭取合理賠償。

失明人協進會聯同被要求落機的視障人士舉行記者會。協進會稱,快運事後五度解釋原因,但每次解釋並不相同,包括機長以安全為由求兩人落機;因航班超賣而拒絕登機;以及找不到是誰人要求兩人落機等。

受影響的視障人士徐先生表示,他當日登機後一名快運職員向他們詢問有否父母陪同,指他們不符合安全指引,期間態度不佳。下機後亦有地勤一度表示,他們可乘搭同日較後時間的航班,徐先生表示當時感到奇怪,為何在較後時間航班就會符合安全指引。

香港快運表示,公司的地勤及機組人員均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的情況,因地勤及機組人員作出不同判斷,為謹慎起見,確保所有乘客安全,將個案上報以作進一步評估,因評估需時,兩人未能搭乘原定航班出發,在經過管理人員評估後,確認兩人可在沒有同行者情況下安全出行,地勤人員隨即安排他們乘搭同日航班,前往目的地。

在香港負責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一直十分關注殘疾人士的福祉,引述《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指,除非因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航空服務營辦商不應以乘客行動不便或有殘疾為由,拒絕乘客預訂機位,或拒絕持有有效機票或已預訂機位的乘客登機。

平機會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市民若認為自己在使用航空服務時受到歧視,可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又引述《殘疾歧視條例》將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殘疾而作出的歧視作為定為違法。有關條例亦保障有殘疾的人士在享用貨品和服務,以及使用設施方面不會基於其殘疾而遭到歧視,當中包括使用航空服務。

另外,平機會表示,民航處已發出《給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指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使用航空服務》,供航空公司參考。

香港快運近期亦發生過不少爭議性事件,在五月修改行李政策,而在上月底有外判地勤員工懷疑沒收乘客葡撻並擅自食用。其後涉事員工被即時解僱。

香港快運指事件「嚴重違反處理乘客遺留食物的正確程序」,又提到公司容許旅客攜帶食物及飲料登機,惟不得在機艙內進食外帶食物及飲料,地勤人員會於登機前提醒旅客相關規定,但並不會沒收乘客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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