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個多,不是具體什麼地方事物,而是城市的色彩,教人眩目。不是美國紐約那種摩天大樓加上霓虹燈,或者拉斯維加斯的酒色財氣,而是每一個區域都有自己的色彩,拼貼出一幅巨大圖畫。我認為,巴黎有「花都」之名,陽台上、市場中的鮮花當然是重要的,但這樣的「花」更為貼切。
法國對世界的影響力很大程度在於其文化藝術。凡爾賽宮和羅浮宮都是世人仰慕的地方。晨光下,凡爾賽宮前的鍍金大門已經先聲奪人,似乎當年路易十四就是要來訪者拜倒於其財富和權勢之下。內裡的房間同樣裝飾精美,擺滿油畫和雕塑。但為我而言,鏡廳才是宮廷的焦點:這裡是過去舉辦舞會的地方,但往後的歷史卻教人覺得沉重。在這裡,法國昔日的死敵普魯士在這裡宣佈成立德意志帝國;帝國戰敗後,在同一個房間,作為戰勝的一方,原來德國在中國山東的權益卻被讓渡給日本,從而產生了「五四運動」……尤其是當年簽字的桌子和文具剛好置於廳中(只是三年後重遊舊地,又收回倉庫了),加上後面描繪凡爾賽會議的圖畫,在紛擾的旅客中,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伏,又回到了那風起雲湧又青春昂揚的年代。

但要看藝術精品,而非建築外表,羅浮宮還是要去一次的。尤其一周兩次的夜場,可以與其他晚上不開放的地點錯開參觀時間,更能善用在巴黎的光陰。在眾多珍藏之間走過,和這些聞名已久的大師,例如達文西、米開朗基羅、魯本斯、大衛、安格爾等對話,或想想無名的遠古雕塑家刀下作品的經歷,會讓你有說不出的興奮和滿足,而且是會持續很多年的。走出博物館,九月下旬的天色已全黑,廣場上除了燈光,就是高高在空中彈跳著、那些要賣給旅客的螢光棒扎成的球。從藝術幸福的懷抱中,我們又回到了生活表面上的輕鬆,以及背後的沉重。
在左岸有一條老街,據說是以前巴黎到羅馬古道的遺跡,不遠就有個露天劇場。街道在奧斯曼的大改造下倖存下來,以現在的標準,就叫橫街窄巷。南面入口有新鮮蔬果攤販,稍進去,兩旁都是食品店和餐廳,花樣繁多:從法國西南部的砂鍋,到阿根廷烤肉,埃及菜、西藏菜,乃至當時在歐洲剛興起的臺灣珍珠奶茶……世界各地的餐桌都濃縮在這條街上了。玻璃櫃後,糕點、烤雞教人垂涎欲滴。在乾酪店問起店員售賣的種類,他答說:「三百六十種,聖誕期間有四百種。」戴高樂將軍曾經說過:「要管治一個出產二百五十種乾酪的國家,多麼困難!」如今這個數字早已經被超越了。法國人對食的創意和追求,可見一斑。
蒙馬特也是巴黎一個古老的社區,相傳巴黎第一位主教聖德尼在此殉道,所以有Mont(山)Martre(殉道)之名。耶穌會最早的會士也在這裡的地下禮拜堂發下聖願。這裡是除了巴黎鐵塔、羅浮宮以外,遊客最多的地方。因而也吸引了不少扒手作案。不過只要提高警覺(筆者在聖心堂前遇上過「調查者」,即馬上拔腿而逃),還是可以欣賞當中的美。在廣場上,畫家攤販隨處可見,一位婦女穿著瀟灑、拉著銅片留聲機,唱著歌,一片歡樂景象。但轉身一去,還是有寧靜的生活空間。只恨那「愛之牆」近在眼前,卻視而不見,最後鑽進地鐵站,頭不回地就離去。難道這是一個詛咒?

巴黎的食看起來好,但吃起來卻讓我有點失望。第一晚到的餐廳,種滿花草,天井更長有一棵樹,氣氛其實頗為輕鬆,能調和正式法國菜的繁複和嚴肅。我點了一道魚,是煎鰩魚鰭,就像中國的魚翅,沒什麼肉。可是上菜,一口咬下去,卻是帶有血絲,似乎是未熟。後來在另家一餐廳點同一道菜,結果卻是燒焦……
當然有讓人神怡心醉的時光。在畫家莫奈故居(已經離開巴黎所在的大區,屬上諾曼第地區)享受了難得的園林光景,不遠的一家酒店門前的空地,初秋午後擺著桌椅。晚到的我點了諾曼第的名產--羊肉製作的烤肉串和蘋果餡餅。樹蔭剛好擋住了仍舊猛烈的陽光。雖然是在旅途中吃得最貴的一餐,不過除了多點了的茶以外,還是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