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浙江省溫州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自2021年6月13日零時起,乘搭浙江省溫州來澳航班的入境人士,登機時須持有72小時內採樣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出示虛假證明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此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 條的規定,自 2021年6月13日0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萬全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目前澳門往來溫州每周有四個航班,由澳門航空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