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法律

一回澳居民無症狀兩復陽兩人無持計紙或陰性報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佈,過去一日,一名由柬埔寨回澳的澳門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另外,兩名分別由新加坡及香港回澳的澳門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被列為復陽個案,不納入本澳統計。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就其中兩人沒有按公告要求出示符合要求的疫苗接種證明或陰性核酸檢測報告卻能登上來澳的航機,衛生局將透過民航局警告相關航空公司,並作出相應跟進。

繼續閱讀 一回澳居民無症狀兩復陽兩人無持計紙或陰性報告

泰國下月起禁加密貨幣交易

泰國政府星期三宣佈,下月起禁止在當地使用加密貨幣及其他數碼資產作交易用途,以維持金融市場穩定。

泰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推出的措施適用於所有加密貨幣,包括比特幣。消費者將不再可以數碼貨幣購買貨品及服務。支付業者有一個月的寬限期停止提供有關服務。但以數碼貨幣作投資仍可進行。

繼續閱讀 泰國下月起禁加密貨幣交易

俄國反制裁 充公五百租賃客機

俄烏戰事進入第廿一日。俄羅斯近日對西方陸續推出反制裁措施。

其中總統普京星期一簽署法律,批准把在俄羅斯境內、從外國租用的民航客機充公,並向它們發出適航准照,讓它們經營國內航線。

繼續閱讀 俄國反制裁 充公五百租賃客機

禮記商標鬧官司!終院判「禮記雪糕」勝訴

澳門終審法院昨日就一宗商標官司作出裁決,拒絕「禮記餅家」四個中文字組成的商標的持有人商標註冊的請求。

案件對立利害關係人乙持有一項商標,主要由「禮記」兩個中文字、「Lai Kei」及一名女孩的圖像組成,即在本澳有八十多年歷史的禮記雪糕。

案情指,甲方為兩項主要由「禮記餅家」四個中文字組成的商標的持有人,用以標示第30號及第29號的產品/服務類別,有效期分別至2025年7月7日及2026年8月31日。2018年11月30日,甲向經濟局申請註冊四項商標,用以標示第29號、第30號、第32號及第35號的產品/服務類別,上述商標由「禮記」兩個中文字及「LAI KEI」組成。

2020年3月13日,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廳長根據第97/99/M號法令核准《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14條第1款a項及第9條第1款c項規定,拒絕上述四項商標的註冊申請。2020年5月4日,甲針對上述決定向初級法院提起上訴。初級法院在上述案件傳喚對立利害關係人乙。乙持有一項商標,用以標示第30號的產品/服務類別,該商標主要由「禮記」兩個中文字、「Lai Kei」及一名女孩的圖像組成,有效期至2026年5月5日。初級法院經審理後,裁定甲上訴理由成立,批准甲商標註冊的請求。

乙不服,針對上述判決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裁定上訴理由成立,認為乙的商標屬強商標,享有聲譽並屬馳名商標,廢止初級法院的裁決,確認當時經濟局拒絕商標註冊的決定。甲不服,指出中級法院之裁判因「遺漏審理」而存有無效的瑕疵,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請求廢止中級法院的合議庭裁判並維持初級法院之判決。

終審法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審理。

合議庭指出,中級法院之裁判並不存有任何「遺漏審理」的無效瑕疵。另一方面,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197條的規定,商標的「法律作用」是讓消費者識別某一產品或服務的來源,以區分在市場上生產或投放的另一產品或服務,商標應被理解為產品及服務在競爭中的獨特標記。因此,某一商標不可與之前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相似的程度不能使中等消費者產生混淆。甲申請註冊之商標與乙持有之商標所涉及產品或服務完全相同,兩者具有相同的文字表述「LAI KEI」及「禮記」。合議庭續指,乙的店鋪被「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評定為「澳門特色老店」,屬澳門歷史悠久的店鋪及具有特色的商標,而享有聲譽的商標會增加消費者對相似的商標產生混淆的風險,因為馳名商標會為消費者留下更持久的記憶。

終審法院合議庭最終裁定上訴敗訴。

禮記雪糕店面(攝於2020年9月)

查戈斯人被英驅逐五十年後再見家園

五名在五十年前被英國驅逐的查戈斯群島(Chagos archipelago)島民,本月12日在毛里求斯政府的護送下,回到島上。

他們前一日,航程的第四日,當乘坐的船響號,宣佈他們已經進入了毛里求斯與英國有主權爭議的群島的水域時,一名島民舉起雙臂,歡呼:「自由了!」這是他們自1972年被逐以來,首次可以在無需英國政府批准、無英國軍人監視下回到他們闊別半世紀的故鄉。

他們身穿寫有「查戈斯是我家」、「每個人都有在出生地生活的權利」的T裇,一踏足群島其中一個環礁,就親吻地上的沙子,哭泣起來,他們又手牽手向上蒼祈禱。

其中一名島民說:「我們不是旅客,我們是的朝聖者,向這片被遺棄的地方致意。」「這是一個偉大的時刻」。他譴責英國政府無視島民回到島上生活的權利,是「種族主義者」:「這是我們的出生地。他們怎能否定我們的權利?」

他又指:「這次旅程的意義是向世界發出一個訊息,即英國政府在美國政府的協助下,對我們施加的不公義。如果我們是白皮膚、藍眼晴,我們或許會有更好的待遇吧?」

島民首先把2006年樹立的一面紀念碑移往高處,防止海浪侵蝕。紀念碑是紀念2006年島民在英國監視下重返當地。毛里求斯官員樹立起旗桿,並在上星期一升起了紅、藍、黃、綠的四色國旗。

島上原來的建築物,包括碼頭、鐵路、教堂等都已荒廢。島民也開始迅速從教堂地面清理了椰子和其他雜物。一名島民說:「很高興可以再回來,但很可惜我還是要離開。我想在這裡長住。」英國當局禁止查戈斯人永久回歸,但他們獲英屬地當局批准,乘客帆船探訪他們荒廢的家園。

1965年,英國把查戈斯群島從當時仍屬英國殖民地的毛里求斯分割出去,與現屬塞舌爾的部份島嶼組成了英國印度洋屬地(British Indian Ocean Territories,簡稱BIOT)。毛里求斯人指當年如果不接受有關決定,英國會阻止毛獨立。英國其後更把查戈斯群島上2000名被指為「流動工人」的居民趕走,讓美國在群島上最大的島嶼—迪戈加西亞島(Diego Garcia)上興建軍事基地。

大部份島民在無補償的情形下,被送到距離查戈斯2400公里外的毛里求斯。部分人其後移居到塞舌爾和英國。

2019年,國際法院對1965年英國分割毛里求斯和查戈斯群島案作出裁決,指英國做法違反國際法,要求英國把查戈斯群島歸還給毛里求斯,聯合國大會以及國際海洋法法庭也作出對類似的決議。但英國至今仍拒絕執行裁決。

在最後一刻因風暴吹襲放棄參與登島的毛里求斯總理表示,無意讓英國尷尬,但他指出英國對群島無權作出主權聲稱。他又指,「英國當年強制驅逐島民,侵犯人權並違反了國際法。把土生土長的人在事前毫無警告的情況下連根拔起,把他們用船送到毛里求斯,然後離去,又阻止他們回家⋯⋯明顯是反人類罪,情節特別嚴重。」

英國外交部回應時表示:「歷任英國政府對19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查戈斯人被清除的方式表示至誠歉疚……我們目前為島民提供為期十年、總值4000萬英鎊的援助計畫。」

但部份島民批評毛里求斯安排的這次行程是一場「猴戲」,更多是為毛里求斯的領土和海洋利益服務,忽視了島民真正的訴求。

一群自稱為英屬印度洋屬土的人在社交媒體上聲稱查戈斯人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不是毛里求斯人,而是英國人。他們形容這次行程是毛里裘斯政府「巨大的政治特技表演」。在毛里求斯,也有批評指這次行程耗費大量金錢,政府為此租用了一隻豪華帆船,船上缺乏當地獨立媒體監察。

但參與這次行程的島民對此並不認同。一名島民說:「我是土生土長的。我知道我的苦難。反對這次旅程的人不是在這裡出生的。我的心很痛,因為他們應該支持我們。」

(英國廣播公司/觀察家報)

查戈斯群島位於印度洋上,印度、阿拉伯半島、非洲大陸、東南亞之間(圖片:Google Maps)

港輸出疫情持續擴大偷渡乘高鐵抵滬確診

上海市衛健委公佈,昨日新增13宗新型肺炎輸入性病例,其中一宗患者為中國籍,在香港暫住,於2022年2月13日從香港進入內地,2月14日自珠海乘坐高鐵抵滬。2月16日,接廣東省協查通報,立即對其進行隔離管控。經市、區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症狀、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結果等,診斷為確診病例。

上海官方微信帳號其後回覆網民時稱,該病例為中國內地居民,在香港暫住,於本月13日自香港進入內地。目前,該人員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其非法越境的行為,將一併予以查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中有案】15港人偷渡波及三省 廣東全面排查

湖南郴州昨日公佈兩宗新型肺炎病例,背後牽出一宗集體偷渡案!香港《星島日報》引述消息透露,由香港偷渡珠海的共15人,現已追蹤到12人,涉及廣東多個城市以及湖南和福建,廣東正展開全省大排查。

據《星島日報》報道,廣東省下發通知給各市要求加強防控措施,指出「有15人從香港經我省珠海市偷渡入境,現已追蹤到12人,涉及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以及省外的湖南、福建。目前,該批偷渡人員中,已有兩人在湖南檢出陽性、兩人在廣州檢出陽性。請各地市立即部署,按照省公安廳的具體工作安排,迅速全面開展人員排查,嚴格落實對這些高風險人員的管控措施,嚴防疫情經非法入境途徑傳播風險。」

通知指出,國內疫情仍多點散發,與廣東經濟往來密切的江蘇蘇州疫情仍在發展,請各地務必按照省衛健委主任朱宏部署要求,繼續堅持落實好常態化防控重點工作,加強對重點返鄉人員的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

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昨天發出通告,指目前香港疫情嚴峻,珠海面臨偷渡疫情輸入風險極高,要求各區即日起發動群眾舉報偷渡相關綫索,每抓獲一艘偷渡交通工具獎勵10萬元。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發出通告,要求反偷渡和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工作,並且鼓勵民眾舉報,最高獎勵50萬人民幣。

另外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下午發佈,指昨日確的兩名香港人通過非法途徑從香港入境珠海,爾後利用提前準備的車輛和手機經高速公路進入郴州。兩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攜帶蘭花入境需領證書及准照

農曆新年將至,巿民常會從內地購買年花回澳。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醒,市民在攜帶蘭花等瀕危物種入境前,需先向經科局申領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否則可被科處最少5,000澳門元罰款。

經科局亦呼籲業界及市民,在進出口或個人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應先了解有關物品是否屬瀕危物種,並留意澳門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有關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規定,可致電經科局熱線85972238或85972636查詢。

政府頒布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

政府公報刊登第44/2021號行政法規《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

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第8/2021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規範酒店業場所以及開設在屬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的餐廳、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的發牌及運作。

按《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的定義,本澳的酒店業場所將分為酒店、公寓式酒店以及經濟型住宿場所三個類別,其中酒店分為五星豪華級、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及二星級;公寓式酒店分為四星級及三星級。

按《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第六條的規定,酒店業場所須開設在屬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並須按所申請的類別及級別符合本節規定的要件及補充法規訂定的技術要件,即有關酒店業場所的設施、設備及服務的標準,尤其住宿單位、洗手間、酒店業場所廚房及後勤區的最低要求。在酒店業場所設置非其所屬類別及級別必要的設施及設備,必須經旅遊局批准且須遵守該等設施及設備的最低要求規定。酒店業場所的舒適度以及其內的物料和設備質素,均須與其類別及級別相符。法律更明確要求四星級或以上級別的酒店業場所須配備高舒適和高質素的設施及設備,並提供一個高雅的環境。

按《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第八條的定義,住宿單位可分為套間、套房、房間及睡眠空間。房間可分為單人、雙人、三人、家庭或共用房。僅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及睡眠空間,其中經濟型住宿場所的共用房的客容量為四人至八人,並得以床位形式出租,又規定共用房如以床位形式出租,必須按性別分開。

而根據《施行細則》附件一的定義,所有酒店及公寓式酒店都必須有至少十個住宿單位、客用區淨高至少2.6米,並設有適當通風恆溫系統、顧客專用通道、獨立的客用入口和作業入口等,房間須設有無線上網。三星級或以上酒店必須設有停車位並至少設有一家餐廳、酒吧及會議室。四星級或以上酒店必須設有多功能室和泳池,而五星級及以上酒店須設有健身室,泳池更須全年開放。

《施行細則》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完整技術要件請按這裡

下周一起外地人入境本澳須持有至少五千元

政府公報今日刊登第38/2021號行政法規以及第1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以及訂定非居民入境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須具備的維生資源。

其中第1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年滿十八歲的非居民入境本澳時及逗留期間須具備適當的維生資源,逗留不超過七日者,最少澳門元5000元;逗留七日以上但不超過十四日者最少10000元;逗留十四日以上但不超過二十一日者最少15000元;逗留二十一日以上者最少20000元。陪同入境的家屬按每人增加80%計算。

可接納的形式包括現金、旅行支票或可轉讓證券等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又或以獲澳門特別行政區接納的電子錢包方式及其他類似電子支付工具擁有貨幣。另外如果持有信用卡、出示食宿證明、出示具備適當的財務能力的證明文件等,相關規定的金額可獲減少或豁免。

如果不具備相關維生資源,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24條,非本澳居民可被拒絕入境,以及拒絕相關簽證及許可的申請。

上述行政法規及行政長官批示都將於下星期一(11月15日)起生效。

治安警察局出人境管制廳陸路管制處代處長黃琪峰其後解釋,措施主要針對旅客,對於一些長期逗留澳門的人士,如獲逗留特別許可的人士,包括外僱、外地學生、特別逗留證這類人士沒有規定。

但有例外情況,如外僱首次入境本澳要最少5,000澳門元生活資源,如果外僱身份喪失,計劃重新來澳作外僱,會視為首次以外僱身份入境,同樣需要5,000澳門元生活資源。

若旅客入境是旅遊、博彩或探親等目的,入境時不需要特別申報。警方的審查亦非普遍性並非對每位入境旅客都審查,可能會對特定人群、時間、旅行團或來自特定國家的人士審查。

現行規定是需證明擁有最少 5,000元維生,新規定則是按計劃在澳門逗留的天數釐定,若七日內仍為 5,000元。黃琪峰同時指出,過往的審查要求出示現金證明,新法實施後,可以非現金方式證明,包括電子錢包和支付平台。

根據現行的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不擁有在預定的逗留期間所需的維生資源是可被拒絕進入澳門的其中一項理由。

(澳門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