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香港疫情變化,為減少在醫學觀察酒店內傳播的風險,自今(17)日早上6時起,從香港經港珠澳大橋來澳人士,需在港珠澳大橋口岸等候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而出檢測結果需時約六個小時;陰性者將安排送往醫學觀察酒店接受醫學觀察,陽性者則會送往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治療,有關人士要做好相應準備。
另外兩名自香港入境人士先後被列為無症狀感染者。
一名由香港來澳的46歲男性香港居民,去年10月和11月共接種兩劑mRNA疫苗,2月15日乘坐由香港晚上8時10分開出的金巴入境澳門,入境時隨即接受鼻咽拭子採樣後被安排到麗景灣酒店作醫學觀察,結果顯示呈陽性,該人士目前無新冠肺炎症狀,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
一名由香港來澳的41歲女性香港居民,去年5月和6月共接種兩劑科興滅活疫苗,2月13日在香港乘坐晚上6時開出的金巴到澳門,入境時隨即接受鼻咽拭子檢測,結果顯示呈陰性,被安排到麗景灣酒店作醫學觀察,2月15日核酸結果陰性,昨日複查結果呈弱陽性。該人士目前無新冠肺炎症狀,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
湖南郴州昨日公佈兩宗新型肺炎病例,背後牽出一宗集體偷渡案!香港《星島日報》引述消息透露,由香港偷渡珠海的共15人,現已追蹤到12人,涉及廣東多個城市以及湖南和福建,廣東正展開全省大排查。
據《星島日報》報道,廣東省下發通知給各市要求加強防控措施,指出「有15人從香港經我省珠海市偷渡入境,現已追蹤到12人,涉及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以及省外的湖南、福建。目前,該批偷渡人員中,已有兩人在湖南檢出陽性、兩人在廣州檢出陽性。請各地市立即部署,按照省公安廳的具體工作安排,迅速全面開展人員排查,嚴格落實對這些高風險人員的管控措施,嚴防疫情經非法入境途徑傳播風險。」
通知指出,國內疫情仍多點散發,與廣東經濟往來密切的江蘇蘇州疫情仍在發展,請各地務必按照省衛健委主任朱宏部署要求,繼續堅持落實好常態化防控重點工作,加強對重點返鄉人員的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
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昨天發出通告,指目前香港疫情嚴峻,珠海面臨偷渡疫情輸入風險極高,要求各區即日起發動群眾舉報偷渡相關綫索,每抓獲一艘偷渡交通工具獎勵10萬元。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發出通告,要求反偷渡和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工作,並且鼓勵民眾舉報,最高獎勵50萬人民幣。
另外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下午發佈,指昨日確的兩名香港人通過非法途徑從香港入境珠海,爾後利用提前準備的車輛和手機經高速公路進入郴州。兩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午夜宣佈,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由2022月2月21日(下星期一)零時起,12歲或以上人士,須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初種系列接種後14日且最後一劑在7個月內接種的證明,或出示不適合或不能接種的醫生證明,才可登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台灣地區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用交通工具。違反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中心又表示,現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14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入境後21天日不得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內地,以及由台灣地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21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措施維持不變。
香港新型肺炎第五波疫情除擴散至廣東和澳門外,昨日更蔓延至湖南省南部、距離香港近400公里的郴(粵音深)州市。
郴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中午表示,兩人昨日凌晨四時從香港坐船,經珠海自行駕駛私家車,當日下午四時左右進入郴州。抵達後先後前往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南院進行核酸檢測;以及購買飯盒和香煙;當日下午五時半入住北湖區某酒店後未外出。
兩人現已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晚上公佈,一名由香港來澳的51歲男外僱,上星期五入境本澳,今日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相信是自香港去年底爆發第五波疫情以來首次有香港病例輸入本澳。
該名人士去年3月、4月和12月共接種三劑國藥滅活疫苗,2月11日入境本澳,入境時隨即接受鼻咽拭子檢測,結果為陰性,被安排到麗景灣酒店作醫學觀察;2月13日複查結果亦呈陰性;今日複查結果呈陽性,樣本再送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複檢結果亦呈陽性。目前該人士已被送往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治療。該人士至今無任何症狀,亦否認既往感染史。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該人士目前無新冠肺炎症狀,結合其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及檢測結果,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不列入本澳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病例。
香港進入第五波疫情,近期亦有輸出至廣東的病例。
廣東省衛健委公佈,昨日新增24宗境外輸入確診病例,分別是廣州6宗,深圳13宗,佛山、東莞各兩宗,陽江一宗。其中深圳有10名患者,以及佛山和東莞的患者都來自香港。
廣東省昨日另新增10名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分別是廣州、東莞各3宗,深圳、佛山各兩宗。其中深圳和佛山各有1宗無症狀感染來自香港,東莞3宗無症狀感染都來自香港。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晚上發佈通告,指經珠港兩地政府協商一致,決定自2022年2月12(明)日0時起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港珠線雙向恢復運行。
根據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微信公眾號資料顯示,明日起香港往珠海將會有12個車次,分別前往珠海、中山、江門的隔離酒店。
另根據珠海市防控指揮辦最新規定,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入境人員實行「14+7」健康管理。香洲區轉運專班通過閉環管理轉送到各區集中隔離場所進行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此後七日居家健康監測,第15、21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解除隔離前第14天檢測實行「雙採雙檢」(即兩個機構採樣、兩個機構檢測)。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後日(2月10日)起「限聚令」由四人收緊至二人,禁止兩個家庭以上的聚會,並首次管制私人場所。
除食肆、健身室等17處「表列處所」外,後日起將再新增宗教場所、髮型屋等6類場所。其中宗教場所及髮型屋後日起將暫停開放至本月24日。本月24日起進入「表列處所」須出示「疫苗通行證」,無醫生證明不宜接種的12歲以上人士必須至少接種一劑疫苗,至六月底部份人需要打齊三針方可進入相關場所。
其中目前分為四類的食肆,後日起進入D類食肆須至少打一針,每枱人數由六人減至四人,B、C類食肆最多兩人一枱。至本月24日,食肆將不可以B、C類營業,進入所有食肆必須至少打一針。
當局亦研究修訂《僱傭條例》,若員工拒絕打針不能上班而被解僱,將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
香港今日新增625宗病例,再創疫情以來新高。感染群組方面,截至昨日有19個感染人數超過10人的群組,共涉及367人,最大的群組感染人數更高達47人。
香港過去一日新增614宗新型肺炎病例,是疫情兩年多以來的新高。其中607宗屬本地個案,有150宗與其他病例相關,其餘507宗仍在調查中。
被問到疫情是否仍未「見頂」,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表示,疫情較難預測,觀乎過去幾日的疫情走勢,今日初步確診也有逾600宗,估計明日可能接近700甚至800宗個案。他強調儘管數目上升,但不代表政府沒有能力控制疫情,市民的配合對疫情控制極之重要,減少外出、少聚集及盡量留在家中,絕對是可以截斷傳播鏈的有效措施。
內地官方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分別在昨日和今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指香港須堅持「動態清零」策略。
新華社文章指出,當務之急是統一思想,堅持「動態清零」防疫抗疫方向,摒棄雜音、齊心抗疫,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文章批評,所謂「與病毒共存」,不僅現階段尚言之過早,科學上也不能給出結論,還將嚴重考驗香港醫療系統的承受能力,更遑論與內地實施免檢自由通關。
《人民日報》文章指出,「動態清零」是符合香港社會實際情況的科學選擇,又批評在當前香港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卻有人歪曲「動態清零」含義,質疑特區政府的防疫抗疫舉措,不負責任地提出香港應放棄「動態清零」,實行所謂「與病毒共存」的「躺平」策略。如任由錯誤論調大行其道、混淆視聽,將動搖香港全社會的抗疫信心,影響抗疫成效。
國家衛健委新冠疫情應對處置工作專家組組長梁萬年接受香港鳳凰衛視訪問時表示,中國的防控已經證明動態清零符合實際,至少在現階段如此。他認為動態清零對香港亦適用,但在香港層次來說,動態清零要如何更好平衡社會經濟發展、生產生活和疫情防控的關係,是涉及科學和民生的命題。
(香港電台/鳳凰衛視/新華社/《人民日報》)
由明日(2月5日)起,所有於1月18日或之後到達香港,並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日只曾逗留內地或澳門的人士,不論是經陸路口岸或機場抵港,其相應的強制檢測次數將調整為三次。他們須於抵港第三、第五及第12日接受檢測,其中第12日的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此安排適用於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而須接受七天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未完成接種疫苗而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的人士。
現時,所有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港當日或之前三日內接受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此外,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日或之前三日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所有經機場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港當日接受「檢測待行」,其陰性檢測結果獲確認後方可離開。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到達當天作第一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月5日,其第三日檢測應於2月7日進行,第五日檢測應於2月9日進行,第12日檢測則須於2月16日進行。
另外由台灣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亦會同時調整為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及其後七天的自行監察。
政府會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相關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被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Orbis non sufficit — 世界並不足夠(Sir Thomas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