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邊防證電子化 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仍需申請紙本邊防證

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發出的公告,自4月15日起啟用電子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同時停止簽發紙質證件,已經簽發的紙質證件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

年滿16周歲以上內地居民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包括手機應用程式以及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申請有效期三個月以內的電子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港澳台居民、華僑、外國人,以及不符合資格的內地居民,仍須前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指定的派出所現場申請電子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以在西藏申請邊防證為例,申請人可前往首府拉薩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申請人需帶備回鄉證、證件相以及行程,亦可由旅行社代為辦理,但會收取費用。台灣居民及外國人前往西藏,仍需另外申請入藏函。

邊防證是是供非現役中國公民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的通行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五、第六條規定,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辦法》第七條又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士、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對外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目前前往新疆及西藏部份地區需要申請《邊境通行證》,當中包括多個熱門旅遊地點,包括喀納斯所在的阿勒泰地區全區、中國最西端的克孜勒蘇自治州全州、與阿富汗接壤的塔什庫爾干自治縣、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瑪峰(包括大本營)所在的定日縣、中國最後一個接入全國公路網的墨脫縣等。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