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首都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星期五通過《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熊菁華表示,作為首都,北京的低空安全面臨更多挑戰,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更加迫切。
《規定》明確,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飛行活動均需提出申請;綜合考慮實際情況,規定明確可以為有需求的飛行活動劃定專門飛行場地。
《規定》明確,禁止非法生產、組裝、拼裝、改裝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統;不得向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出租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運輸、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現有無人駕駛航空器完成實名登記和信息核實的,由所有者攜帶的除外。
北京市交通委提示,禁止運輸、攜帶的範圍包括鐵路、民航、道路貨物運輸、寄遞、省際客運以及私家車等多種方式。為做好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管理,市交通委將制定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北京市貨運企業嚴禁私自運輸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對於適用特殊保障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輸,市交通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運輸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從外省市進京的省際客運車輛,旅客禁止托運、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核心部件進京,將通過源頭安檢和進京後落客安檢對旅客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如發現違規攜帶情形,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北京市交通委將利用購票、進站上車環節向旅客進行提示,也呼籲廣大群眾嚴格遵守《規定》,不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
《規定》同時明確,因反恐維穩、搶險救災、重大活動等工作,以及教學、技術研發、生產、農林業生產、體育訓練比賽等需要,經公安機關等部門安全評估後可以購買、運輸和存儲無人駕駛航空器。
《規定》又明確,全市禁止新建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存儲場所,禁止在六環路及以內設立上述存儲場所。根據《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存儲場所管理規定(試行)》規定,在同一地址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整機超過三架或者核心部件超過十件的,認定為存儲場所,三架以內可自行存放。
按照北京市統一安排,將在延慶區劃定專門飛行場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有序開放。
(人民日報)
資料室:澳門無人機禁飛區
根據第43/2021號行政命令所核准的《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67條,澳門有五類地點屬於無人機禁飛區,包括:
- 任何機場或起降點的1000米範圍以內;
- 航空器飛行路徑;
- 澳門歷史城區22處世遺景點;
- 受保護建築物,例如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中央駐澳機構等等,的50米範圍以內。
- 此外,根據《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66條,民航局認為出於公眾利益有權限制或禁止在澳門任何區域上空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