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強制佩帶安全帶引爆爭議 港府決定刪除條文

香港電台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有關強制安裝和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為清晰起見,決定先刪除有關條文,即是說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乘客在專營或非專營巴士上要佩載安全帶,當局會在完善法律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然後才再推出。

陳美寶說,就著有關安全帶的規定,連日來聽到社會上很多意見,有來自公眾、傳媒及議員,強調非常重視和有小心聆聽。她說,會藉著這段時間檢視相關規定,重申條例的初心是為向乘客提供多一重保障,未來會繼續以教育和宣傳為主,而現時最重要是研究如何完善及優化相關條例的執行,會廣納社會意見,在優化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

被問到法例在草擬到執行及官員多次解說,為何未有發現條文有不足之處。陳美寶回應說政府的初心和原則只有一個,就是為保障乘客出行時的安全,無論宣傳或官員解說都是為了令社會明白這方面的想法。她說,負責任的做法先刪除有關條款,然後刊登憲報,再在立法會進行省覽。

陳美寶又說,就著法律條文草擬時技術不足,以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及在執行時市民產生不同看法亦可能有不清楚,她承認是不理想,所以要盡快進行修正,希望廣納市民的意見,以達到保障市民安全。

政府晚上發出新聞稿表示,因應社會對《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適用範圍的討論,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有關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是將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擴展至涵蓋所有車輛的座位,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運輸及物流局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中的相關條文(即第8D條及有關的條文(如適用))。相關條文在刊憲刪除後將不會有乘客在乘坐專營巴士或非專營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而在條文予以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至於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的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仍繼續生效。

下一步會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則下,同時充分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的各項關注,並在優化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同時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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