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市民反映氹仔中央公園周邊,經常有狗隻隨地便溺,影響公共環境衛生。有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建議加強巡查與監管,並呼籲狗主自覺履行責任,妥善處理寵物排泄物。
澳廣視報道,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陳瑜勇引述市政署數據指出,去年就涉嫌未清理狗隻便溺共作出約116宗檢控,其中7宗是在中央公園一帶的行人路及周邊區域,整體檢控數字較以往下降,反映狗主的意識有所提高。他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巡查與監管,並呼籲狗主自覺履行責任。
「其實我們也鼓勵一些狗主,當他們在這方面進行遛狗的時候,其實也可以做好三個步驟。一個就是要墊好,另一個就是要包好,第三個就是要棄置好,所以我亦都呼籲狗主,其實當他們去飼養狗隻或者遛狗的時候,可以做足少少的措施。例如一些狗隻的一個尿墊或者是清洗的時候可以做得更加徹底。」
他又指出清潔專營公司每日均會按照既定安排定期清潔中央公園及周邊公共街道,並會視實際情況清洗,他建議當局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巡查與監管力度,提升公共衛生管理水平。
目前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第九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違法行為清單》第二條第十二款規定,動物的持有人應即時清理動物的排泄物。不即時清理被所陪同的寵物的排泄物染污的公共地方,屬一般違法行為,可按《公共地方總規章》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科澳門幣6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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