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計劃禁止車上使用充電寶 三黨市議員齊炮轟

國民黨市議員詹為元表示,捷運公司統計近三年僅五宗自事件,若以每日超過200萬人次運量來看,屬於低發生率,卻讓所有乘客承擔全面限制,恐非精準風險管理;此外,捷運站內仍設有行動電源共享租借服務,政策邏輯也被質疑前後不一。

他指出,事後向捷運公司求證後,對方強調「並非要禁止民眾使用」,而是希望透過宣導提醒旅客注意使用安全。詹為元也呼籲,捷運公司未來發布相關資訊時,應更精準用字,避免不必要的誤會,並可宣傳國外案例,提前預防,同時清楚說明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式。

對於外界疑慮,台北捷運今日再度說明,此次措施屬宣導性質,並未訂定禁令,「車站人員巡視時若發現旅客使用行動電源充電,將委婉勸導並予以制止」,期盼旅客共同配合,維護捷運乘車安全。

如何解讀「委婉勸導並予以制止」?民進黨議員顏若芳認為是禁止,因為是勸導民眾不要使用。捷運公司宣導大家請勿使用,文字用法確實滿怪,實際來看,宣導的北捷的人員也會很為難,要是她的手機要沒電又有重要事情要聯絡,捷運要不要讓她用?

顏若芳質疑,捷運講得不清不楚,不只宣導期會多久,如果有人在使用,捷運公司會強制請對方收起來,還是勸導說車上不能使用?要是對方繼續使用,下一步會怎麼樣?而且捷運公司如何知道民眾有無使用,要是放在手袋裡,又看不到,恐怕變成「不要被你看到就好了。」

民眾黨議員陳宥丞直言,現在人民就不知道是宣導還禁止,車站人員也不知道是強制還輔導。如果乘客不聽,車站人員要怎麼辦,是否會請乘客下車、會有罰則?

「捷運不負責任、卸責」,陳宥丞說,當媒體、人民、捷運基層人員都在問到底是宣導還禁止時,這個政策還有意義?如果民眾的充電寶自焚爆炸,捷運就可卸責稱有說不可以用。要是照捷運標準,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要不要也在巴士上禁止?政府超前部署是應該的,政策立意良善,但要有配套式的加強管理,不是沒有配套的一刀切地禁止。

(上報/聯合報)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