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公報更新本澳《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共有658棵樹木上榜。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更新本澳《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共有658棵樹木上榜。批示今日起生效。
上榜的古樹名木數量最多的品種是假菩提樹,多達356棵,佔名錄超過一半以上。其次是榕樹,有37棵。樟樹有30棵、木棉20棵。部份嶺南地區常見的果樹,例如龍眼有23棵,芒果、楊桃、菠蘿蜜各三棵,荔枝兩棵。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的,例如桑樹有三棵。作為道路觀賞樹種的海南蒲桃26棵、雞蛋花21棵、鳳凰木有七棵。
空間分佈方面,路環有198棵,氹仔有87棵,路氹區有四棵,澳門半島最多,有369棵。
政府上一次更新名錄是在2024年,當時有654棵樹木上榜。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6條第十四項的定義,古樹名木是指因樹齡逾一百年、樹種珍貴、樹形奇特、稀有或具特殊的歷史或文化意義而列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的樹木。根據該法第106條的規定,名錄由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評估、擬訂和更新,並以公佈於政府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核准。
名錄所載樹木的所有人、持有人、佔有人或其他物權權利人,應將可能導致該等樹木破損、毁壞或滅失的情況立即通知文化局或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上述人士有義務維護該等樹木;如有需要,可要求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提供技術支援。
法例又規定禁止拔除、砍伐或以任何方式毁損古樹名木的整部分或部分;但屬維護的情況則除外。同時禁止移植或移除《古樹名木保護名錄》所載的任何樹木;但屬重大的公共利益或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宣告為預防危害公眾安全而採取相應措施的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