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月底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的新版葡國國籍法將暫緩實施。當地最大反對黨社會黨計劃向憲法法院提出防範性覆核申請。
有關做法是葡國憲法法院成立42年以來,國會第三次動用此一特權。
葡國國會10月28日以157對64比數通過國籍法修正案,並於星期二送交總統德索薩。修正案將歐盟成員國和葡語國家共同體公民的入籍時間延長至七年,其他國家的入籍時間則延長至十年。法案對已經進入審批階段的申請並沒有追溯力,但未提出申請的居留權持有人則不包括在內。
葡國憲法賦予至少五分之一在任議員權力,可要求對送交總統頒佈的任何法案提出防範性憲法覆核。涉及的組織法授權議會解決「葡萄牙公民身份的取得、喪失和重新獲得」的問題,並允許「共和國議會中五分之一的代表有效行使職能」「要求憲法法院對已送交共和國總統頒布的法令中包含的任何規範的合憲性進行預防性評估」。
社會黨在總共230席國會中擁有58席。該黨需要46個議員聯署才能觸發該機制,並計劃在下星期正式提出覆核請求只有社會黨議員簽署。
自憲法法院1983年成立以來,由國會提出的防範性覆核僅出現過兩次,都來自社會民主黨,分別是2005年的公投法和2006年的地區財政法。法官拒絕對這兩件案件作出裁決。
行動完全繞過了總統德索薩。與十月公民身份改革不同,當總統提交法令進行憲法審查時,這次行動源於議會少數的反對派動用憲法條款。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政黨領導人向當地傳媒表示,社會黨和總統之間有就此交換意見,但雙方在政策立場上不一致。
作為葡國民主化後採用的憲法的共同編纂者的米蘭達(Jorge Miranda)今年九月發表了一篇就黃金簽證政策可追溯性問題編寫、長達82頁的法律見解,似乎是這次覆核的根基。
他認為有關公民權的改革將會侵犯基本的憲法原則,包括法律確定性、人性尊嚴,並會產生違反憲法精神的「歷史不平等」。他的分析強調,根據取得方式在葡國公民之間引入差異化「增加了違反普遍性原則的可能性」,並且「引發了有關平等原則的問題,即因為所述因素之一是原籍地」。
社會黨確定了說明新法律造成的法律不確定性的實際案例。這些案例避免引起正面歧視,有利於需要居住七年而不是其他國籍的十年的葡語國家共同體和歐盟公民。
已獲得通過的修正案正式規定,入籍時間僅在當局授予居留許可時開始,而不是在申請啟動時開始。法律專家指出,當局通常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才能簽發居留許可,這實際上將大多數外國人和黃金簽證投資者的入籍時間延長至九至十三年,除非處理速度加快。
法律生效時在葡國居住四年半年的英國公民必須再等五年半才能獲得公民身份。而在法律生效前滿足葡國居留要求的烏克蘭人沒有提交申請的窗口,必須再等待五年。
政府誓言要在2026年清理積壓的黃金簽證,同時確認黃金簽證申請人在處理中沒有獲得任何優先權,該領域專家稱這一聲明為「無恥」。
移民父母在葡國出生的孩子(即使是持有至少五年合法居留許可的孩子)只有在10至11歲、進入高小階段時才能獲得葡國公民身份。現行法律授予此類兒童出生時葡國國籍。
正在接受覆核的《刑法典》修正案允許法院撤銷授予外國出生的入籍公民的葡國國籍,一旦他們被判處犯有四年或更長時間刑期的嚴重罪行。
該法令列出了符合條件的犯罪行為:侵犯生命罪、侵犯身體完整性罪、侵犯人身自由罪、犯罪集團、國家安全犯罪、援助非法移民、恐怖主義、持有違禁武器、武器販運和毒品販運。
社會黨議員巴冷登在社交媒體上形容該法令「明顯違憲」。該黨在修訂過程中在自己的版本中將這一要素刪除,儘管政府最初將其作為國籍法改革的統一提案提交給國會。
社會黨認為,在葡國出生的葡國公民與歸化公民之間「不能存在任何區別」。
憲法法院在作出防範性覆核裁決時沒有固定的的截止日期,儘管此類案件的進展速度通常比標準的憲法訴訟更快。該法令在整個覆核過程中一直處於暫緩狀態,在法官做出裁決之前無法生效。
如果法院裁定條款違憲,議會必須修改或放棄這些條款。如果法官支持修正案,總統就可以頒佈該法律並於《共和國公報》上公佈。
德索薩回應指,將會等待憲法法院的裁決,再作下一步行動。
他指出,「法院會排期分析並向他提交裁決。一旦法院裁定有關修正案違反憲法,總統必須否決。否則總統將有權作出政治決定。」
被問到有否計劃對國籍法或者另一項有關設立褫奪國籍作為附加刑罰的法案提交覆核,德索薩表示他剛從安哥拉回國,尚未仔細閱讀有關文件。他表示他將仔細研究有關法案(他有八天時間這樣做),但除了已知悉社會黨的計畫外,目前將不作任何評論。
(IMI Daily/Portugal Res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