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灣,《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今日正式實施,禁止未經許可在包括六處機場在內的地點拍攝,違者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風傳媒》報道,新法明確規範了「軍民合用場域」中屬於「軍事營區」的範圍,其中台北松山、台中清泉崗、嘉義、台南、花蓮、澎湖等機場都名列其中。
《條例》規定,在「軍事營區範圍」內,若未經軍方許可,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情節嚴重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是在營區外,「只要對軍事營區進行錄影、攝影等偵察行為,且足以損害軍營安全,也將面臨新台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的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台中機場有來往澳門的航班。日後乘坐飛機前往台中,就要留意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