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提網約車立法建議 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數目不設上限有效期五年

根據建議,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數目不設上限,有效期五年,不得轉讓,可以續期,同時建議網約車平台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繳交徵費,並按旗下車輛數目繳付平台牌照費。

當局提出,網約車司機要年滿21歲,並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一年,申請牌照前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須通過指定考核。

政府亦提出,網約車車輛設總量控制,有關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不得轉讓,可以續期但最長五年。當局要求,申請許可證時,車齡不能超過七年,車輛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要購買商用車的第三者保險及每年驗車。

至於網約車平台申請資格,政府表示,包括考慮營運經驗、資本投入、財力證明。根據立法建議,申請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在香港常設行政人員及辦事處;每間公司只可持有一個網約車平台牌照,須就旗下車輛及司機作盡職審查,監察司機服務質素,設立處理投訴機制及司機服務評分系統。有關牌照有限期五年,不得轉讓,運輸署會就持牌平台服務作中期評核,決定是否延長牌照有效期。

當局希望規管措施可多元化服務滿足需求,保障乘客安全,締造公平及良性競爭環境,同時維持的士營運優勢,營造網約車與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初步估計數個網約車平台會符合入場門檻,當局需要確保平台質素,如果太多平台,市民或花多眼亂,當局亦會就網約車輛設總量限制,期間考慮四大方向,包括市民出行體驗和方便程度、平台營運模式、公共交通服務影響,以及道路承載能力,但不會在現階段空泛地估算實際數目。

政府消息人士說,網約車司機的資格與現時士司機的考核類似,當局希望吸引善用科技的年輕新血加入。

消息人士說,目標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修訂,爭取本立法年度內通過,技術細節明年上半年透過附屬法例處理,下半年開始邀請平台參與和司機考核等籌備工作。

消息人士又指,不少人願意以高價預訂較高質素的網約車,考慮到市民需求和科技發展,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提出規管,政府不會制訂收費表,平台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但當局會小心,避免當車輛或司機太多出現惡性競爭,導致「割喉式」收費;而參考海外經驗,政府預計引入規管後短期內或會為的士業帶來衝擊,因此考慮要求平台就每個網約車程繳交徵費,再推出不同措施支援的士業提升服務水平。

(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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