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下星期二起跟隨亞洲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禁止乘客把充電寶置放於飛機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內。
日本國土交通省航空局7月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近年在日本國內外,在飛機上曾發生過手機電池冒煙或起火的事件。為了透過及早發現和應對事件,進一步提高機艙安全,從7月8日起,當局將改變政策,要求乘客將手機電池放在可以隨時檢查其狀況的地方,而不是放在儲物架中。
國土交通省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制定的國際標準,禁止將手機電池放入托運行李中,並對可攜帶登機的手機電池的數量和容量進行限制。
國土交通省決定從7月8日起,在日本國籍、提供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統一實施兩項新要求,包括禁止將充電寶存放在座椅上方的置物架中。在飛機上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或用機上電源為手機電池充電時,應在可以隨時檢查狀況的地方進行,但並未有像其他地區一樣完全禁止以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
另外攜帶充電寶時,應在接口貼上絕緣膠紙,將其放入盒子或儲物袋中,同時不要將其與多個電池或金屬物品放在同一個袋子內。充電寶容量方面,每個額定容量最多為27.00mAh,額定瓦時不應該超過160Wh,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充電寶最多可攜帶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