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生態環境部與澳門特區政府於日前簽署《關於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工作的合作安排》,將澳門特區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
特區政府正推進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並採用盾構機開挖海面以下或地底約20至40多米深的土層,以建造輕軌行車隧道。鑑於盾構土源自地層深處,且成份相對單一,同時由於澳門現時唯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已飽和,上述工程開挖的盾構土將面臨無地處置的困境,倘未能盡快解決,將對推進澳門重大民生基建工程造成嚴重影響。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兩地於日前正式簽署《安排》,將澳門符合國家規定、包括盾構土和軟基土的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在新聞稿表示,是次《安排》將成為澳門跨區處理惰性拆建物料的首個成功案例,有助紓緩澳門建築廢料堆填區的處理壓力。
環境保護局局長葉擴林早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形容,這次是透過區域合作處置惰性拆建物料的突破。被問能否利用這個方式解決堆填區內現有惰性拆建物料過多的問題,葉擴林回應,運往內地的惰性拆建物料需要符合內地的要求;未來希望盡量利用《安排》來處理本澳的惰性拆建物料,但有些物料不一定達到內地標準,故需要在本澳堆填區或未來其他地方就地處理。
政府在去年提出在路環黑沙和竹灣之間、龍爪角對開海面建設一座「生態島」,用來處理符合條件的建築廢料。不過有環保人士觀察到相關海域有中華白海豚出沒,擔心有關項目會為海洋生態帶來不可逆轉的影響,更會影響生態旅遊及經濟發展,以及科研、教育等層面。
根據第22/2020號行政法規《建築廢物管理制度》的定義,惰性拆建物料指的是泥土、沙石、純混凝土塊、附帶少量鋼筋的混凝土等及該等物料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