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搭的士難,電召的士也難。應用程式立即用車成功召車機率低,但到底有多低?審計署昨日公佈《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在傍晚六時至六時五十九分時段召車失敗率超過九成。
報告擷取今年一月各時段特的召車比率,由承批人向交局提交的今年一月紅的召車紀錄顯示,各時段未能即時召車的比率平均超過五成,甚至在傍晚六時至六時五十九分時段超過九成,顯示居民的需求遠遠未被滿足。審計報告批評交通事務局在「最低營運車輛數量」、預約服務、特別的士交通安全三方面監察不力。
報告,重點披露當局在監察特別的士服務方面的各種問題。審計發現指,有關問題均源於批給合同的規定未被嚴謹執行,不僅影響公共利益的實現,亦有違居民藉特別的士服務滿足出行需求的殷切期望。
為紓緩居民出行的問題,特區政府先後兩次就特別的士准照開展公開競投。特別的士自2017年四月起陸續投入營運,當中第一批合共一百輛俗稱「藍的」經營期至今年9月30日,第二批合共二百輛「紅的」則至2028年5月31日期滿。兩次公開競投均由同一承批人中標。根據批給合同,承批人繳付予特區的回報,以每年每個特別的士執照六千元計算。
為達至提供特別的士服務之目的,招標文件清楚列明各類技術條款供競投者考慮,當中包括最低營運車輛數量標準、預約特別的士服務流程等,這些條款亦載於批給合同,作為確保承批人服務質素的重要條款。根據批給合同和相關法規,交通事務局為特別的士服務監察工作的主要負責部門。因此,是次審計工作主要審查交局對批給經營特別的士的監察措施,並以2023年一月至今年二月期間的營運數據作為審計基礎,結果發現該局未有妥善履行監察職責。
審計署認為,種種情況均源於批給合同的相關規定未被嚴謹執行,以及交局未有妥善履行監察職責。對於事先設定並經承批人同意的經營條款,嗣後不應以經營困難作為不予遵守的辯解理由,倘若在通過嚴謹的招標程序後可允許承批人不按規則執行,那麼對善意相信及遵守規則的競投者及潛在競投者,顯然有欠公允。
事實上,在「藍的」投入服務約一年四個月後,便開展「紅的」公開競投,若有意見認為在實際執行上存在困難,則交局在新一輪競投前理應充分評估,設定相應條款。然而,交局在「紅的」招標條款中的「最低營運車輛數量」、「預約特別的士的運作流程」均沒有調整。
審計署指出,處罰只是最後的監察手段,批給合同的條款設定和執行監察均由交局跟進,為紓緩社會大眾「搭車難」的問題,交局必須以堅定決心妥善履行法定監察職責,全面檢視及查找不足,及時糾正,並在未來倘開展的新批給程序中訂定能有效回應社會訴求的招標條件及合同條款,設定相應的監察措施,以謀求公共利益為根本目的,盡力滿足大眾的出行需求。
交通事務局回應
交通事務局高度重視審計署有關《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出的各項意見,局方將遵從審計報告的意見及建議,積極完善監察機制,持續優化及加強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管工作。
隨着近年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與日增長,交通事務局透過修訂法律法規、增發的士執照及增設監管系統、優化車型及關注無障礙出行等措施,從多方面改善本澳的士服務質量。就特別的士的服務模式,局方認同必須嚴肅跟進各項未能達到合同要求的狀況,就報告中提出特別的士最低營運車輛數量未達標準、預約服務未符合合同規定、市面上仍有「候召中」空車但仍未能回應召車需求等,局方已要求承批人於限期內整改,並將加強監察工作及抽查整改情況,按合同規定展開處罰程序。
交通事務局十分重視是次審計報告發現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將認真汲取意見,積極跟進各項審計建議。
電召的士回應
就《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澳門電召的士公司回應指出,將堅守初心,逆境求變。
電召的士公司表示,作為澳門首家純電召的士服務公營機構,公司自創立以來,始終懷抱服務居民的初心,在無人走過的道路上艱難探索。八年來,歷經多次營運模式調整,更在新冠疫情肆虐的三年裡,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經營壓力。並堅持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提供義載服務,為有需要的居民送上溫暖。
電召的士公司表示,八年來不斷優化服務,緊貼居民需求,全力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方向。然而,行業環境瞬息萬變,儘管傾盡全力,現有模式仍然難免與時代步伐漸行漸遠。面對供需失衡、市場競爭加劇的現實,公司努力在法規與服務之間尋找平衡,但前路依然充滿挑戰。
電召的士公司指出,深知電召服務仍有不足,對居民的期待銘記於心。未來,將繼續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竭盡所能完善機制、提升服務。期盼在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帶領下,與社會共同探索符合市場需求的新模式,為居民及旅客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務。
(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