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賣騎手涉嫌醉駕送餐「自炒」被捕

本地男外賣員涉嫌醉酒駕駛重型電單車外出送餐,惟其「出車」時疑不勝酒力「自炒」引致左腳受傷,但未即時報警處理,兼繼續駕駛電單車外出,更曾到氹仔送餐。其隨後駕車回家,因感到自己腳部傷勢不輕,報警求助,訛稱遭電單車的鐵架弄傷,治安警經調查揭發有人涉及醉酒駕駛,將其拘捕並起訴。

被捕本地男子姓羅,四十多歲,報稱外賣員。治安警落案控以「醉駕」和逃避責任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星期二中午12時15分許,治安警接獲羅某報案,稱其在綠豆圍遭電單車鐵架弄傷左腳,需派員到場處理。警員到場後,發現羅某滿身酒氣,懷疑有人曾醉酒駕駛。早前,治安警亦接獲居民報案,稱上址有一輛電單車疑「自炒」,惟涉事司機在事後駕車離去。

治安警經綜合調查,並根據現場店舖及道路的監控系統,發現羅某當日上午約11時38分在綠豆圍駕駛一輛重型電單車,惟甫開車即「自炒」,羅某倒地,左腳受傷,但其隨即扶起電單車,並駕車離去送餐。

經檢測,治安警證實羅某體內酒精含量為每公升2.95克,涉及醉酒駕駛。經查問,有人供稱在當日凌晨在綠豆圍的家中曾飲酒。警員將其拘捕並起訴。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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