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星期有社團建議考慮採用其他不同方式和組合,例如消費卡或消費券發放現金分享,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時事評論員在電台時事節目指,完善現金分享計畫,不應急於在今年改變。
政府為完善實施了十七年的「現金分享計畫」的發放條件及方式,分別於本月15日及16日舉行兩場面向社團的「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意見徵集會」。當中意見包括建議須再次審視發放現金分享的目的及性質,以及可考慮採用其他不同發放方式和組合,例如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研究引入須身處澳門183日的發放條件,但要考慮將在內地工作、升學、養老等合理情況納入豁免條件。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專題探討完善現金分享計畫。出席的澳大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陳建新表示,坊間有聲音討論現金分享受惠資格,他憂慮會變成意識形態,並認同應探討兼顧普惠性及可持續性,需展開有效的社會諮詢。
時事評論員王國英稱,普惠政策實行多年,現金分享產生穩定經濟的作用,對於社會有意見認為應設每年留澳183日限制,他認同應朝這個方向諮詢,亦可對部分合資格人士研究豁免條款,例如在外就學、內地工作、養老等。他又認為完善現金分享計劃可再作更全面的社會討論,不應急於在今年改變。
多名聽眾致電節目,對完善現金分享計畫發表意見,包括對受惠人士資格設留澳天數限制,對在外地就學、灣區養老、於內地工作人士設豁免條款,以及維持以現金方式發放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