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增加公眾假期以後,台灣地區立法機關有意進一步增加勞工年假,由目前滿一年有七日年假增至十日年假。
藍營「立委」有意再加碼推動,修改《勞動基準法》第38條,將現行勞工就職滿半年享三日年假、滿一年七日年假,改成在職滿三個月就有三日年假,滿六個月以上五日年假,滿一年可享有十日年假。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公眾假期)法案上路之後的一些改變,充分地蒐集資料、積極地追蹤這樣子的一個題目;但是一定要在充分討論之後,有正當性的情況之下,勇敢地推動。」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認為,「等到(公眾假期)法正式實施上路了以後,我們看進一步具體的情況再來進行進一步的研商,這樣子比較理性一些。」民眾黨對勞基法修法,態度保留。
勞工團體對修法,樂觀其成;但「全國商業總會」認為,面對關稅戰加上貿易障礙衝擊,現階段不宜再修勞基法。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讓年輕人可以慢慢地回歸到從事正職的工作,他就可以做所謂的職場的生涯規劃。」
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則認為,「假使這些貿易的關稅還是非常嚴峻的話,很多人要失業了,硬去塞這個修法,物極必反啊,適可而止就好。」
觀察各地年假制度,台灣地區得任職滿半年才有三日年假、日本任職滿半年,十日年假、韓國工作滿一年,有十五日年假、新加坡任職滿三個月,有七日年假。目前澳門工作滿一年可享有六日年假。
(公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