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增加假期 孔子誕十二月廿五日等恢復放假

「立法院」今日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動節改為全島放假,新增小年夜(農曆年次末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四日公眾假期,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至今有七日連假,最多可達到十日。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張智倫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立委,都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月31日初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針對哪些日期該訂為紀念日及節日,以及是否該放假等,朝野立委仍未達共識,關鍵條文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朝野黨團歷經4月30日、5月8日兩次黨團協商,仍未有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昨日裁示,後續依議事規則處理。

「立法院」會今日在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人數優勢下,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台灣地區現行公眾假期共十一日。而現行除夕加春節共四日假期,修法後小年夜也將放假一日,如果再加上周末,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有至少七日連假,最多可達到十日。

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現行原民會公告放假一日,改為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三日放假。

三讀條文也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增訂多個節日。另外,節日的部分也增訂。

三讀條文也明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的實施日期自台灣地區領導人公布日施行。也就是說,今年下半年將新增三日公眾假期,分別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2016年,在蔡英文時代台灣當局削減了七日公眾假期,分別為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及「行憲」紀念日,配合工時由「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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