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日本航線一家獨大的情形可能告終!亞洲航空計劃利用第五航權開辦澳門至日本航線。
《澳門日報》報道,亞航(AirAsia)集團旗下的泰國亞洲航空(FD)昨日宣佈運用第五航權推出香港——沖繩航線,將於今年6月1日起營運,每日一個往返航班,連接泰國曼谷(廊曼)、香港及日本沖繩。
香港出發往沖繩的航班於6月1日首航,出發時間為中午12時55分,抵達當地時間為下午4時25分;沖繩回程香港航班出發時間為下午5時45分,抵達香港時間為晚上7時20分。
泰國亞洲航空行政總裁Santisuk Klongchaiya表示,除香港——沖繩航線外,也正計劃運用第五航權,開通澳門往返日本的航線,待香港——沖繩航線啟航後會檢視市場反應再推出,爭取今年內落實計劃。但報道並未提及亞航會開辦日本哪一個目的地的航線。
泰國亞洲航空目前每日有兩個航班來往廊曼及澳門。
目前澳門來往日本的航線,包括東京成田和大阪關西,都由澳門航空經營。另外澳門亦有使用第五航權經營的航線,例如柬埔寨航空金邊—澳門—帛琉航線。
濠遊資料室:航權
航權是世界航空業通過國際民航組織制定的一種國家性質的航空運輸權利,因為航空運輸只要超出自己的國界就涉及到其他國家的主權,國際航空運輸就需要一個在全球行業範圍內有一個統一的規定,航權就屬於這個規定其中的一部分。
航權是在1944年《芝加哥公約》中訂定的,當中列出了九種航權:
第一航權:領空飛越權
飛出國界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飛入或飛越其他國家的領空,允許不允許,就形成了第一種權利。
在不著陸的情況下,本國航機可以在協議國領空上飛過,前往其他國家目的地。例:北京一舊金山,中途飛越日本領空,那就要和日本簽訂領空飛越權,獲取第一航權,否則只能繞道飛行,增加燃料消耗和飛行時間。
第二航權:技術經停權
本國航機可以因技術需要(如添加燃料、飛機故障或氣象原因備降)在協議國降落、經停,但不得作任何業務性工作如上下客、貨、郵。例如:北京一紐約,如果由於某飛機機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飛抵,中間需要在日本降落並加油,但不允許在該機場上下旅客和貨物。此時就要和日本簽訂技術經停權。
航空公司飛遠端航線,由於距離太遠無法從始發地直接的飛到目的地,需要選擇一個地方中途加油或者清潔客艙等技術工作,那麼在這個地方的起降就叫做技術經停。技術經停權,僅允許用於做非商業的技術處理,也就是不允許在當地上下客貨。比如中國飛美國的航班,曾經在美國安克雷奇作技術經停。
第三航權:目的地下客權
本國航機可以在協議國境內卸下乘客、郵件或貨物,例如:北京一東京,如獲得第三航權,中國民航飛機承運的旅客、貨物可在東京進港,但只能空機返回。
第四航權:目的地上客權
本國航機可以在協議國境內載運乘客,郵件或貨物返回。例如:北京一東京,如獲得第四航權,中國民航飛機能載運旅客、郵件或貨物搭乘原機返回北京。 第三、四種航權, 這是一對孿生兄弟。航空公司要飛國際航線,就是要進行國際客、貨運輸,將本國的客貨運到其他國家,將其他國家的客貨運到本國,這種最基本的商業活動權利就是第三、四航權。
第五航權 :中間點權或延遠權
可以先在第三國的地點作為中轉站上下客貨,第五航權是要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進行談判。 例如:新加坡一廈門一芝加哥,新加坡航空獲得第五航權,可以在新加坡一芝加哥航線上在廈門經停,上下客貨。
第六航權:橋樑權
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境外兩國或地區間載運客貨且中經其登記國或地區(此為第三及第四自由的結合)的權利。 例如:倫敦—北京—漢城,國航將源自英國的旅客運經北京後再運到韓國。
第七航權:完全第三國運輸權
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國或地區領域以外經營獨立的航線,在境外兩國或地區間載運客貨的權利。 例如:倫敦—巴黎,由漢莎航空公司承運。
第八航權:國內運輸權
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他國或地區領域內兩地間載運客貨的權利(境內經營權)。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運。
第九航權:國內運輸權
本國航機可以到協議國作國內航線運營。所謂第九航權是指上述第八航權分為連續的和非連續的兩種,如果是「非連續的國內載運權」即為第九航權。值得留意的是第八航權和第九航權的區別,雖然兩者都是關於在另外一個國家內運輸客貨,但是:第八航權所謂「cabotage」,只能是從自己國家的一條航線在別國的延長。但是第九航權,所謂的「full cabotage」,可以是完全在另外一個國家開設的航線。
(中國民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