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航空早前公佈了機上攜帶移動電源最新規定,將於下星期二(8日)起實施。
澳門航空上周五發佈了重要安全通告,指因應電子設備及移動電源使用需求增加,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及提供更加便捷的乘機服務,並回應國際民航組織(ICAO)鋰電池運輸規範,自2025年4月8日起所有搭乘澳門航空航班的旅客,嚴禁將移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且飛行全程禁止使用移動電源。
移動電源僅限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嚴禁商業用途運輸。外觀需完好無損,且需明確標注額定能量參數;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移動電源。所有移動電源不可放置於托運行李,請隨身攜帶。飛行期間全程不可使用移動電源為電子設備充電。設有啟動開關的移動電源,在飛行期間應始終關閉移動電源。
攜帶上澳航客機的移動電源額定容量限制方面,小於100Wh的可攜帶上機,無需申報,個人自用數量為限;100Wh至160Wh之間:每人最多攜帶兩個,且須提前告知航司辦理登機手續櫃檯人員並獲得批准;超過160Wh則禁止攜帶。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電子設備和鋰電池上機的資訊,請查看澳門航空官網—行李須知—限制及禁止物品的詳細介紹和說明。移動電源相關規定以此通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