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將對可攜帶登機的充電寶和電子煙數量進行嚴格限制,並禁止在機上用充電寶充電。
韓國國際廣播電台報道,韓國國土交通部星期四宣佈,制定包含上述內容的《鋰離子充電寶和電子煙機內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標準方案》,並將於3月1日起施行。
儘管上月釜山航空客機起火事件的原因尚未確定為充電寶,但是考慮到公眾對充電寶引發火災的擔憂,政府決定先行制定有關對策。
根據標準方案,今後乘客最多只能攜帶五個額定能量低於100瓦時(Wh)的充電寶登機,而此前該標準為20個。額定能量為100瓦時至160瓦時的充電寶最多可攜帶兩個,160瓦時以上的充電寶則禁止攜帶登機。由於醫療等用途而超出標準的情況,則須經過航空公司的批准。獲批的充電寶必須貼上標籤並在安檢時予以確認。
通過自助登機設備列印登機牌的乘客將在預訂機票時、起飛前二十四小時、辦理登機手續時、登機時(登機口)、登機後(機內)五個階段被告知登機物品管理守則。
攜帶登機的充電寶必須使用絕緣膠帶包裹或放入拉鍊袋,防止接頭與金屬接觸。航空公司值機櫃檯和機內將提供防短路透明塑膠袋。
標準方案還規定加強安全檢查,一旦乘客被懷疑違反登機攜帶規定或航空公司提出要求,將對乘客實施追加檢查。
另外,攜帶登機的充電寶不得放在行李架上,必須隨身保管或放在座椅口袋內,確保在充電寶發生異常時可及時應對。充電寶不得進行充電,若落入座椅夾縫、發生過熱等異常現象,應立即告知乘務員。
國土部計劃於3月1日施行該標準方案。若釜山航空客機失火原因確定為充電寶,國土部還將與國際民航組織協商,探討是否進一步加強登機規定。
據了解,韓國七家航空公司,包括大韓航空、韓亞航空、易斯達航空、釜山航空、濟洲航空及德威航空都已經禁止乘客把充電寶放置於行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