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農曆新年到來,市民可能會前往鄰近地區辦理年貨,購買各類應節食材及用品帶回本澳。澳門海關提醒,市民在辦理年貨時,應提前了解本澳物品進口的相關規定,避免攜帶受管制物品入境,從而觸犯法律。
一、景觀植物(帶根)
如攜帶入境之景觀植物(不包括新鮮的切花或花蕾;又或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為個人自用,且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每次不超過一千克,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千克時,無須接受植物檢疫。
倘攜帶的重量超過上述所指數量或包含新鮮切花或花蕾,又或屬新鮮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則須接受市政署的檢疫。
若攜帶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如蘭花、瓶子草、蘇鐵等植物,須預先取得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之進口許可。
二、爆竹或煙花等產品
爆竹或煙花等產品為受管制物品,進口須具備由治安警察局發出的准照。
三、蔬菜及水果
蔬菜(不包括有葉蔬菜)及水果,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各一千克,但總量不可超五千克且供個人自用則無須接受檢疫;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時須接受市政署之衛生檢疫。
檢疫及作出申報有葉蔬菜不論數量多少,必須向市政署預約申請衛生檢疫方可進口,並須於進口時填寫申報單向海關作出申報。
四、肉類
肉類不論新鮮、冷藏或醃製,凡進口必須領有由市政署發出之進口准照及接受衛生檢疫;如為熟肉,則須在進口時接受衛生檢疫。
五、煙草類製品
煙草類製品的個人自用量分別為:香煙19枝;雪茄一枝(重量不超過3克);其他加工的煙草及煙草替代品;「均化」或「再造」煙草;煙草提煉物及精華;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除外25克;上述物品每人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25克。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六、含酒精的飲料
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或相等於30%的飲料(米酒除外),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一公升入境而無須作出申報。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海關最後提醒,根據第13/2022號法律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之相關規定,任何人士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違反規定者將科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