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對電子煙的禁令已經實施。在當地吸食電子煙可面臨罰款,進口電子煙等更可被判處最多十五年監禁。
根據最新法規,任何人士在越南使用電子煙可被判罰款200萬越南盾(折合約631澳門元),進口、運輸、貿易及生產電子煙及煙草替代品的原料,最高可被判罰三十億盾(約94.89萬澳門元)或面臨最高十五年監禁,視乎數量而定。
有證據顯示,電子煙可以幫助吸煙者戒煙,但各地衛生官員憂慮電子煙液帶有甜味,對未曾吸煙的年輕人有吸引力。
目前澳洲、土耳其、新加坡、墨西哥、印度、巴西、馬爾代夫和泰國都已經禁止旅客攜帶電子煙入境,因為電子煙被認為可為肺部帶來不可逆轉的損害。本澳法例也禁止進口電子煙。任何人士出入境均禁止攜帶電子煙產品,違法者可被罰款四千澳門元。
有吸食電子煙習慣的人士應該在外遊前確認目的地是否允許他們攜帶煙具入境。
(南華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