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機場又有何規定?】桃園機場禁騎電動行李箱

中央社報道,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前日發出公告,為維護航廈秩序與安全,禁止旅客在航廈內騎乘「電動行李箱」等載具;已加強宣導,若口頭勸阻仍未停止行為者,將報警處理。

機場公司在臉書公告,由於機場人潮眾多,為保障旅客安全與維護航廈秩序,禁止旅客在航廈內騎乘「電動行李箱」、自行車、滑板車或滑板等載具,若要使用須以牽行方式或用行李推車運送。

針對上述措施,機場公司昨日向媒體表示,考量電動行李箱在運輸場站使用會衍生安全與管理議題,民航局去年12月6日邀集各單位召開「研討電動行李箱於機場使用之管理作為及適用規範」會議,決議「禁止於航廈內騎乘自行車、滑板車、電動行李箱等載具,或使用滑板等器材」。

機場公司指出,已加強宣導,例如在航廈內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將先口頭勸阻,仍未停止行為者,將通報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派員處理,以維護航廈安全及公共秩序。


至於在澳門電動行李箱能否上機?原來是需要遵守民航局規定的「危險物品的限制」,並必須向乘坐的航空公司申請:

– 禁止手提及託運行李:若鋰電池不可拆卸或含量超過2克
– 可以手提行李形式攜帶:鋰電池可拆卸,含量並小於8克

更多資訊可參閱澳門民航局:https://www.aacm.gov.mo/index.php?r=guide/index&con=0&pageid=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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