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就印尼撤落地簽事件提書面質詢 爭取有利公平互惠協定

羅彩燕認為, 身份證明局沒有正當權限和職責,主動地向其他國家查詢,又認為有關部門乃出於盡職或緊隨過往做法,兼顧性地公開列出相關旅遊簽證事項的資訊,對於未有及時收到更新資訊或沒有及時作出更正,實屬可理解。事件情質屬印尼方面某些未知原因,單方面與澳門取消了相關的協定,而且至今亦似乎沒有專責部門或人員對此作出後續的跟進行動。

她又引述資料顯示,目前印尼位居澳門國際客源市場第四位,佔據十大客源市場第七位。而過去亦一直是澳門重要的貿易合作對象,故此今次事件有可能會影響或者削弱兩地經貿關係,更加不利於澳門作為世界旅行休閒城市以及超級聯繫人角色。

她提出了三點質詢:

  1. 站在對外交往聯繫層面,以及從職責權限層面來看,對於今次落地簽證的事件通報,似乎旅遊部門比身份證明部門更為對口,更為適合,故此特區政府會否考慮適當調整部門職責?例如將相關職責撥歸旅遊部門或其轄下的旅遊危機管理部門,責成與澳門經常聯繫的國家和地區作主動的定期查詢和通報?
  2. 請問特區政府有否向有關國家查詢了解關於取消澳門居民可落地簽證優惠的原因?特區政府將會採取何種方式、何種渠道,與有關國家展開對話磋商,為澳門爭取有利和公平的互惠協定?
  3. 翻查有關資料,於2017及2018年度期間,特區政府曾經在當地設立「旅遊局駐印尼市場代表」,但2019年起便沒有後續,似乎沒有再建立與該國恆常性的官方代表聯繫單位。請問特區政府沒有繼續設立代表處的原因為何?政府長遠會否考慮透過司級或更頂層的單位,善用基本法所賦予的對外事務權利,作頂層的統籌規劃,並責成各部門按其職責,積極與其他國家開展有利於澳門經貿旅遊等發展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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