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前日公佈《進境物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辦法》,今日起生效。當中從澳門和香港免稅攜帶雪茄入境內地的數量減少至十支。
《辦法》基本平移現行進境物品稅收制度。根據關稅法有關規定,《辦法》明確對個人合理自用的進境物品,按照簡易辦法徵收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綜合稅率,稅率水平維持現行標準,為規範稅制,不再保留進境物品進口稅表述。維持現行對進境物品免稅數額的規定總體不變,包括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為五千元人民幣,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為二千元,個人寄遞物品應納稅額在五十元以下的予以免稅放行。自港澳進境居民旅客免稅額度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同時,辦法還結合近年實踐情況調整完善部分規定,例如將可通過寄遞管道進境物品的限值由現行八百元、一千元統一提高至二千元,降低可免稅攜帶進境的雪茄數量(外國進境雪茄數量減至二十支、澳門和香港進境雪茄數量減少至十支),對個別商品歸類進行微調,細化和完善分類計價、申報納稅等部分程式性規定等。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