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地攝影師涉旅客身份赴港工作被捕 入境處:僱用者或同違法

到香港旅遊,或者想拍下城市和自己最美一面,在內地的社交平台不難找到這些「香港跟拍」的廣告,個人照、婚紗照也可以,甚至包括化妝、修圖,不過他們未必可以在香港合法工作。

入境處周三及周四拘捕一男兩女,由內地到港,涉嫌非法工作的攝影師,年齡二十五至三十歲。行動中檢獲攝影器材、記憶卡、手提電話及攝影用的道具花。

入境處指他們利用社交平台,聲稱可以在香港提供低價的婚禮、街頭攝影服務,每次收費1,000至1,500元。經過情報分析後,入境處「放蛇」假扮顧客預訂服務,在攝影師來港提供服務時,將他們拘捕。

入境處提醒不論是香港人還是內地人,安排非本地攝影師非法赴港工作,是否在本地付款,均屬違法。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梁梓聰表示:「其實只要他在香港提供服務,已觸犯我們香港的入境條例。若任何顧客是明知服務提供者是不可合法受僱,又或他沒進行一個切實可行辦法,去確認他是否一個可合法受僱人士,是有機會涉及觸犯協助及教唆他人在香港違反逗留條件,也有機會面臨刑責。」

入境處提醒,若聘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二十萬港元及監禁十年。如市民懷疑聘用的人是否合法受僱,可致電入境處的熱線。

(無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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